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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作者:佘宗明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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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3日起,河北安平县为完成节能降耗指标,每3天停电22小时。限电期间,不仅居民家停电停水,医院和红绿灯也遭停电,县城内发电机和大水桶因此热卖。5日,安平县有关部门表示,医院和红绿灯将不限电,但仍将出台新限电措施。(京华时报 9月6日) 当“限电”的巴掌扇到了“民生需求”脸上,势必伤民不浅。在“完成限电指标”的集结号下,“被节能”的百姓们只能坐看权利遭侵蚀。 “低碳环保”,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共生诉求,节能降耗,作为缓解资源紧张的不二之法,理应广受推崇。政府与民众,都应将“低碳”概念植于日常生活模式中,践履绿色理念,为社会和谐“添砖加瓦”。设立限电指标,本意无疑是想以政策层面的规划,来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构建。 但是,欲达“限电”目标,不能揠苗助长,而需要从提升百姓环保观念、减少企业能耗、拓展新型资源等多方面着手。 可在安平县政府部门的逻辑里,“完成指标”的宏大叙事,却成了可以扰乱百姓正常生活秩序的“免罪金牌”。为了让政绩单上的能耗数据更光鲜,竟连任何商量余地都不给,就一纸令下,停电停水。谁都知道,水与电是不可或缺的社会物需,切断了水电供给源,就是给民众生活起居设障,许多公共设施,也会因此停顿、失灵,百姓生活的舒适度、便利性必然大打折扣。 强制停电,按照当下流行的表述,可谓“停的不是电,是权利”。毕竟,节能诚可贵,民生价更高。无论什么指标,都不能逾越人本考量,都必须着重于民生福祉。限电指标的实现,不能以牺牲民众正常生活为代价;即便难以实现,也应将“亡羊补牢”之策系于“减少资源浪费”上,而不是将挤占民生空间。为节能而切断“百姓的幸福”,凸显出的,只会是政策落实的僵化和笨拙。 百姓权益,不是想捏就捏的“软柿子”。美国政治哲学家诺齐克说:“对权利最轻微的侵犯也是侵犯,也是道德上不允许的”,正常的生活需求,都遭遇“投机取巧”政策的阻塞,岂止是“轻微的侵犯”和应遭道德上的谴责?没水没电,难道要群众过着“饮水于泉”“钻木取光”的原始人式生活不成? 在权力选项里,“民生福祉”永远应是首选。舍弃民生关怀,只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追求政绩符号,或机械化地落实良性法规,是权力伦理和民本价值的双重走失。 安平的“完成指标”式的停电,与河南“耗资600万元的千盏路灯不开,为‘节能减排’”如出一辙。在这种本末颠倒里,我们看到的是公权力运作的傲慢、僵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对民生的赤裸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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