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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3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 王建翔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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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我国将用未来几十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就是要尽快实现我国的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国际化和市场化。按照这个规划蓝图我们再发展30年,就会成为世界经济强国。我们“仰望星空”,大的方向确定了,关键是要脚踏实地地去落实、去实现。 现代化概念中很重要的是城市化,这是一个综合目标。我们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比例来看城市化,美国的农业人口只占全国人口的3.6%,日本是2.9%,韩国是6.4%,我国台湾地区是5.9%,总之在10%以下,而我国是56.1%。这就是说,如果我们要进入先进国家行列,不仅仅是转移人们常说的两千万农民进城,而是要转移几亿农民进城。这么庞大的群体进城,需要在几十年内实现。农民进城首先是要扩大城市用地,解决土地制约问题;其次是进城来干什么?这就需要大量创办中小企业,解决就业和生存的问题。据我们调查,目前中小企业发展有三大瓶颈,一个融资难的瓶颈,二个劳动成本逐渐增高的瓶颈,第三个就是土地制约的瓶颈,特别是在沿海地区、发达地区更加突出。 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高度重合,互为主体,因此讨论民营经济的发展,民间投资的发展,就是讨论中小企业的发展。我认为,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还缺乏正确的引导。首先,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是不是非要进入那些有特殊资源、稀有资源、利润天然丰厚的垄断行业,比如石油天然气、基础电信、煤炭开采等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到底定位在哪个行业更好?我们现在在意识形态、思维方式、世界观认识等方面还没有这样的准备:让一个民营企业家成为中国移动或中国电信的老板或绝对拥有者。所以我认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一定要盯着那些竞争性、垄断性的行业,而应该在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可持续发展更又前途的领域。此外,我们当前面临资源环境、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过剩和落后生产能力的多重压力,比如,我国的钢铁行业进入的门槛较低,进入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较多,钢铁行业已经产能过剩,过于分散,集中度太低。钢铁行业的前四大企业的集中度仅为19%,而美国是67%,日本是71%,韩国是88%,我们还要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去进入。现在我们鼓励重组、整合,所以有一些领域不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那中小企业更适合做什么?就要调整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国GDP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进出口拉动过于强劲,而消费拉动正处于启动阶段。在我国上海这么发达的城市,消费占的比率才56%,与发达国家比差距很大。在我国现有经济基础条件下,启动消费的基础是培育一大批中小企业家,一大批有经济实力的中产阶级,重点就是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来实现。 中小企业在两个方面发展大有可为。一是在第三产业,服务业不只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餐饮、理发、卡啦OK,还有现代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电讯服务、交通运输、物流配送、工业设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媒体娱乐等。服务行业中70%以上是中小企业。二是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制造。这是我国后金融危机时代发展的重点,是“十二五”发展的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进入。信息网络领域:软件外包,电子商务、物联网;高端制造领域:微型机器人、激光造型;新材料领域:军工涂料,隐形材料,碳纤维;新能源领域:新型电池、风力发电,太阳能等,在这些领域到处都能看到中小企业的身影。世界五百强中,排名第一第二的就不是垄断行业的企业,所以中小企业不一定非得进入垄断行业,他们有更广阔的天地。 国发13号文的第一条就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非公36条”,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公平环境。公平环境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一视同仁的融资环境。我们在制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发36号文件的时候,曾经讨论过一些关键问题,比如减免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贷款的营业税,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成立小型银行,建立国家中小企业银行等,还没突破。我们能不能搞试点,在地级市设立一批十个亿左右规模的民间银行,同时设立一批担保机构为其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业务担保,测试一下对我国金融系统安全性的影响。 还有一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费问题。我国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现在是4160万,这么庞大的群体发展要靠国家的财政补贴、政府资金投入来支持,根本解决不了,最实际和普惠的办法在税费上。目前我国税收的70%来自企业,而美国是90%来自于消费和地产,可想而知我国企业的负担过重。2008年底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出台了一个减免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办法,确实为中小企业减轻了部分负担,但是减免的这些费用基本是皮毛,还有很多费用没有减掉。国务院纠风办把今年定为企业减负年,就说明我国企业的负担还是比较重的。国发36号文件中有一条含金量较高的措施: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我们现在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落实这个措施,仅仅减少了60多亿税收。当然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国家税收锐减的情况下,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了,但我们希望给中小企业减更多的税费。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型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不应该在增加GDP、创造税收上,而应该在改善民生、扩大就业上。所以,在中小企业税收上也大有文章可做。怎样营造真正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值得我们认认真真研究。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更是一个赶超的国家。在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也要与时俱进,有所创新。借助现在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加强中小企业宣传,给中小企业更多的话语权、知情权,这对我们的政府转型,提高执政能力是百益而无害的,这会使我们的决策更有基础、有依据,更加安全、更加科学。
(整理自作者在中改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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