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本不该存在,无数人在法律和监管的盲区走得多了,也就“荒野生小路,小路变大道”了。其实,弄明白“灰色收入”的规模对百姓而言能有多大意义呢?不过多一个谈资而已。但我们还是要搞清这件事,因为它是个起步,一个让“灰色收入”彻底消失的开端。下一步,就是在确切数据的基础上,让“灰色收入”非黑即白——或将其纳入“白色收入”,征缴税费;或将其归为“黑色收入”,严惩不贷。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统计局网站30日刊发署名为王有捐、施发启的文章,继8月24日、25日之后,对日前王小鲁提出的“5.4万亿灰色收入论”再次进行回应。据了解,该网站刊发的个人署名文章并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 文章指出,王小鲁博士课题组直接估算的并不是灰色收入,而是通常的居民收入,即该课题组用他们设计的调查样本和推算方法来间接估算当年全国的居民收入。双方讨论的只是调查和估算全国居民收入的方法,而不是讨论推算“灰色收入”的统计调查和推算方法。由于灰色收入来源极其复杂,隐蔽性很强,不管谁去做统计调查,也很难获得真实的信息。 文章认为,通过讨论,双方都认为目前的居民收入统计存在遗漏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高收入群体不愿意接受调查;二是部分接受调查的住户可能漏报、少报了数据。但对遗漏数据的调查估算方法各有不同的看法,争议点是用非概率方法选取的样本如何间接估算总体数据。 文章提出,针对第一个原因,即部分高收入群体不愿意接受调查的现象,拟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补充修正:一是借鉴国际经验,利用现有的行政记录——个人收入所得税资料,估算高收入群体比例以及收入水平,来补充调查收入的遗漏部分。二是邀请世界银行专家一起利用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国城镇住户大样本调查资料进行研究,同时,通过间接方式搜集无回答户的住房、社区环境等辅助资料,借助国际经验做法,插补无回答户的缺失数据。三是利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调查样本结构进行全面校正评估。 针对第二个原因,即部分接受调查的住户可能漏报、少报数据的现象,我们计划在常规调查户中开展一些无记名的邮寄问卷调查来比较其在记账过程中的漏报、少报收入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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