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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作者:唐学鹏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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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纪念日。此前,国务院正式批复《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再次明确深圳经济特区的地位,并赋予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角色。温家宝总理最近在深圳考察时表示:中央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特区还要“特”下去。 30年的改革历程,深圳物质文明建设成就斐然,30年深圳GDP年增速高达25.8%,在中国城市排名中高居前列,“深圳速度”享誉世界;深圳30年的改革历程,也是锋利的思想不断突破陈旧禁区的过程,其间引发“建”与“不建”、姓“社”姓“资”、“存”与“废”、“公”与“私”和“特”与“不特”等多次思想交锋,给改革开放的思想史提供了生动的素材。深圳以筚路蓝缕、杀出一条血路的姿态赢得了邓小平“建立深圳特区是完全正确”的赞许。 无论在1992年之前,还是在1992年获得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深圳在经济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上不断创新,以无畏的勇气、务实的精神、开放的态度、灵活地应对各种新问题,极大限度地发挥特区立法权所带来的“填缺”、“变通”功能,甚至面临“良性违宪”的风险。例如深圳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这为日后的《公司法》提供了宝贵的法律资源。深圳大胆引入了国外和香港的土地拍卖制度,扩大了土地商品化的空间。特区立法权是一种充满弹性和想象力的分权制,深圳的“上位”反映了先锋的本色。 尽管深圳30年的辉煌成就令人赞叹,但伟大的改革者永远在非议、碰壁和伤痕中寻找生命的真义。如果将深圳过去的改革模式称之为“挑战—回应”模式,深圳勇猛地突破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思想的樊笼。深圳现在的改革模式则是“回应—创新”模式,深圳需要做一个更彪悍的探路者,浅水区的石头已经摸光了,深水区已经没有太多的石头可以凭倚。 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经济体制是“负帕累托状态”,深圳和其他改革者的动力就是来自于对贫穷的摆脱,来自对自由经济的渴望、来自对人的生产创造性的尊重、来自对城市财富增长的迷恋。经过30年的经济迅猛增长,奋斗者得到了补偿,改革者动力开始削弱。物质主义是城市基调,政府体制改革推进缓慢,既往“蛋糕分配”已成代际规则,“无过即功”成为主流。 所以,无论深圳后续推出多少改革方案,看似切中时局迎难而上,但却进退失据举步维艰,其根本原因在于深圳不是没有改革的方案,而是不能产生新的改革力量。不创造新的改革者,那么只能接受老改革者所承袭下来的明暗规则。在中国整体进入WTO,深度拥抱自由经济和全球化的年代,区域经济千帆竞进百舸争流,深圳在经济体制上的创新空间有限。依靠体系内的分权而形成的制度推进,在路径上进入了一个难拆解的“结点”。 新的“先锋道路”的前提,就是深圳要创造改革力量,深圳是全国的改革开放实验地,深圳应当成为一个改革资源的整合者和权利资源的“分解、转让者”。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所作为的先决是将一部分权利“分解”出去,给予社会而不是体制内,让政府转型为服务型政府的先决是创造大量苛刻、挑剔的社会监督者。 “深港一体化”不单仅仅是经济层面的,也应当是制度分享层面,例如是否可以“分包”一些深圳特区内的司法审判权给香港法院?深圳的先锋本色,使它敢提出“试验权”和“试错权”,深圳要将邓小平的“闯一闯,试一试,不行回来就是了”的思想发挥至极致,它就应当不停歇地创造改革力量,注入改革因子,改善体制内的生态。这是深圳最为光荣的宿命,这是一个先锋城市必须企及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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