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并表示下一步税制改革,要重新设计税种和税收的分享比例,重点是要健全地方税的体系,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 自4月份国务院推出针对房地产为入口的结构性调控以来,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已经得到控制,但是与老百姓的真实购买能力还差很远。而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回归成为了此次结构性调控的一个方向,从这个角度而言,调控是主线,而房产税等措施也会在短期内对房地产开发商形成压力,从而加大市场的供应量,这种效果是可以期许的。然而从长期来看,房产税只不过是当前高房价压力下的一个救火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从推动整体税制改革的目的来看,房产税改革是一个必然要作出合理调整的项目。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多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从1999年到2009年,我国商品房竣工面积已达47.33亿平方米,再加上保障房和1998年前已建成的房屋,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存量规模十分可观。因此市场绝对容量的扩大为调整房地产税收打下了基础,或者说是一个稳定的税收来源,这也正是为什么大量的专家和学者还有地方政府部门积极地推动房产税这个项目的一个主要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国土资源部等各部门都开始了新一轮的,针对土地闲置以及房屋空置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的公开披露。虽然我国还没有空置率的全国性数据,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09年4月,我国新建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74亿平方米,而此前国家电网公司的房屋空置数据更是引起了社会的轩然大波。 我们关注的是,在近年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更热衷于增加税收本身,而不是通过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以增加市场供给。因此,一方面都在喊打击炒房,另一方面房价却仍在涨。这种体制的背后,更多是由于目前的“土地财政”政策,形成了政府、银行、开发商等的相关利益链条。以北京市为例,此前也针对招拍挂制度进行过一些修改,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最新的数据显示,7月份的房价却依旧同比上涨;而在土地出让方面,今年仅一季度就超过去年全年的一半,因此,要想短期内解决地方土地财政的惰性问题,也不是房产税可以办到的。 从2003年以来,我国实施的宽松货币政策,使得市场货币供应量远远超过了经济增长的实际需求,过多的货币除了部分进入资本市场以及大宗商品市场,房地产等资产就成为了一个必然的流向。因此,要使得房地产真正的实现理想的回归,就必须减少货币发行量,这短期内是不可能的,因此也就必然地要造成房产的价格继续被抬高。 总的来看,不管当前市场的走向如何,房产税的开征对房地产市场治理效果有限,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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