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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2010-08-24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 戴建军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现代信息服务业可分为信息传输、信息技术和信息内容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数字内容产业为主,其已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数字内容产业是指将文字、图像、视频、语言等各种信息数字化并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提供给用户,以满足其多方面需求的产业。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分类中还没有单独划分出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相关内容分散包含在“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等相关行业中。随着信息传输网络的完善,传输内容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并逐步形成一个单独的产业。数字内容产业作为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产业范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应用,还处于不断发展中。
  信息高速公路建立起来后,发展信息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数字内容变得更加重要。数字内容产业已成为全球经济社会舞台上的重要角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

  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状况与问题

  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快,已初具规模,为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总体上,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应用范围未得到充分扩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产业领域拓展和延伸导致管理交叉,政策协调性不够。
  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管理职能分散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中宣部、发改委等多个部门,管理和政策协调难度较大。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科技部四部委共授牌50多个类似的动漫、网游产业基地,重复建设严重;各地政府为上项目纷纷发展数字动漫产业,造成动漫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难以获得市场认可。部门间还出现了争夺审批权的现象。
  2.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不够。
  我国公共部门掌握了大量公共信息资源和内容,但对社会开放利用程度不高,即使提供的一些公共数字内容服务,也存在部门内部化现象。只有当一些公共部门的信息和内容开放后,才能为数字内容企业提供数字化转换并增值利用的机会,增加社会内容供应。
  3.数字版权保护、信息安全、行业标准等产业发展环境需完善。
  在网络环境下,数字版权侵权更加容易,而保护却大多比一般的知识产权保护难度更大,数字版权保护落后制约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壮大。在我国,一是数字版权侵权盗版问题严重,而维权困难;二是保护措施缺乏,数字化作品难以像印刷时代那样  对各项权利实现有效控制。数字影音、电子图书等涉及数字版权的领域,由于知识产权难以得到保护,在国内发展缓慢。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半年内有1.95亿网民上网时遇到过病毒和木马的攻击,1.1亿网民遇到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的问题。网络安全隐患使网民对互联网的信任度下降,仅有29.2%的网民认为网上交易是安全的,这制约了电子商务、网络支付等交易应用的发展。
  在数字内容资源的制作过程中,缺少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存在系统兼容性、互联互通性不够的问题,增加了信息资源共享的难度。目前,电子图书存储格式多达20多种,阅读不同标准格式的电子图书需要不同的阅读软件,不同标准的电子图书也不能实现统一检索。
  4.网络基础设施运营监管不到位。
  在网络增值服务领域,网络运营商利用对网络的垄断地位控制内容传输,一些网络增值服务企业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后,电信运营商常将新的商业模式“拷贝”给利益相关者,抢夺市场,导致无序和不正当竞争。
  5.数字内容资产评价机制缺乏,企业融资困难。
  数字内容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资产以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为主,缺少合理的价值评估机制和方法,难以获得抵押贷款。目前,除网络游戏企业因其利润率高较易获得资金外,其他类型数字内容企业融资都比较困难。即使是数字动漫领先企业广东原创动力公司,在省政府列为重点支持贷款企业后,公司办理贷款时,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担保,且利息比正常贷款高,公司最终只得选择放弃银行贷款。

  发展数字内容产业的政策建议

  我国信息化工作需加强数字内容建设,应发挥市场潜力大、文化资源丰富等有利条件,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第一,加强管理部门间的协调,明确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
  加强产业管理部门间的协调,改善条块分割、职能交叉状况。数字内容产业是一个大的产业集群,包含数字内容产品生产、交易、传输、技术支持、服务支持等多个环节。需要加强相关管理部门间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在一些业务管理上进行整合,从而更好地推动产业发展。
  在细分领域上,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目前定位动漫、网游产业为重点发展领域,资源投入较为集中,而我国在数字出版典藏、移动内容、数字学习等领域具有市场优势,需关注和支持这些领域发展。
  第二,逐步消除产业各领域存在的制度性障碍,完善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针对数字内容产业各领域存在的网络运营监管、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字版权保护、信息安全、标准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在内容软件方面,逐步改变依赖国外软件的局面,支持国产工具软件开发,特别是如地理信息处理软件等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软件研发。数字影音发展以加强数字版权保护为主,一是完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数据库保护、虚拟财产保护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侵权以及在网络上恶意侵犯他人利益等违法行为。在电脑动画领域,须在加强数字版权保护的基础上,打破买方垄断,面向市场需求支持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内容开发利用。数字游戏目前发展形势良好,主要是加强监管,鼓励应用于社会教育和生产服务领域。网络服务和移动内容领域,需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运营的监管,防止歧视的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不断提高网络连接速度,降低宽带服务成本,促进数字内容便捷获取和流通;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和技术研发。在数字出版典藏方面,进一步推动公共部门信息和内容的数字化开发利用,一方面,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公开、共享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公共信息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对其进行增值利用、市场开发;另一方面,加强数字版权保护,协调解决数字内容开发、传输和互用性等产业标准问题,建立数字内容描述、传输、安全等标准体系。
  第三,围绕市场失灵和公共服务需求提供政策支持。
  政府应在产业发展的市场失灵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如,数字内容产业涉及无形资产融资问题,需要研究数字内容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担保机制,创新数字内容企业融资方式;建立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风险资金投资数字内容产业。
  其次是支持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内容开发利用。支持教育培训、医疗卫生、行业应用、国防等领域的数字内容产品开发,推进文化、科技、社会等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社区的公益性信息内容服务。
  再次,根据市场需求整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字内容产业大都具有高技术特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对于目前重复建设的众多公共服务平台,需引导各地根据市场需求加强整合,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增强为企业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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