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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4 作者:王瑞霞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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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财政部正在向82个中央部门征求意见,以获得其对中央部门管理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即收取红利的态度。通过“扩范围、调比例”的办法做大国企上交红利的蛋糕固然值得肯定,但在红利支出结构中更多地向社会保障支出倾斜,让国企红利惠及普通百姓,亦应在通盘考虑之中。 2007年9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正式开始试行。2007-2009年,
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相对于可观的央企利润,这个数字实难令人满意,单是2009年央企利润总额就高达8151.2亿元。也正缘于此,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提高红利征收比例呼声日隆。 实际上,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有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那就是如何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性支出比重。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央企红利的支出范围主要包括: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实际情况是,在近年来的国企红利支出结构中,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占了绝对的大头,社会保障支出可谓凤毛麟角。相关资料显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8—2009年达1553.3亿元,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央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中央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境外矿产资源权益投资以及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简而言之,国企红利主要安排用于央企体内循环,极少流入“外人田”。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2007年和2008年两年间,真正将国企红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的支出,只有1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行以来,鉴于央企重组压力大,任务紧,将国企红利更多地用于央企改制重组成本支出、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可以理解,但随着央企重组进程加快,央企整合目标日趋接近,在国企上交红利中划出更多的份额转向社会保障支出,理应成为优化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结构的努力方向。央企做大做强值得鼓励,但也不应该就此忽视国民分享央企垄断利润、分享经济成长收益的权力。而且按照国际惯例,通常都要求将国有企业的红利转给财政部门用于公共支出,如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及韩国等国都是如此。 将国企红利更多地用于社会保障性支出,也是缓解各种社会、经济矛盾的现实之需。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达上万亿元,虽然通过国有股转持社保资金得到一定的充实,但从2009年的数据来看,仍属杯水车薪。2009年央企向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55.3亿股,对应的市值也就429.68亿元。倘若将部分国企红利辟为筹集社保资金的又一渠道,那么这股“活水”将可以有效地弥补社保资金缺口。此外,如果把国企上交的红利更多地投入到社会保障建设,让更多的低收入人群受益,有利于拉动社会消费,对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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