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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抑菜价须抓住“最后一公里”
2010-08-20   作者:新京报社论  来源:新京报
 
  8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罕见地研究了中国的“菜篮子”问题。会议指出,近年来一些地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弱化,措施不落实,蔬菜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低,流通设施能力不足,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给率过低,蔬菜价格大起大落、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并存等问题日益突出。
  2009年以来,持续上涨的菜价,让民众多有怨言,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高度关注菜价,可谓正当其时。
  菜价的平抑不能寄希望于风调雨顺,更不能完全托付给市场,蔬菜等基本生活用品的流通,属于重大的民生事项,它需要政府负责任地担负起公共服务的职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作为保障居民蔬菜供应的宝贵经验,它不应被忽视,而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改进完善。
  对于如何抓好“菜篮子”,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6项措施,包括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等,而其中的每一条都大有文章可做。不过,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蔬菜从田间到城市,这一流通过程是菜价上涨的一个因素,但是蔬菜从“进城”到市民菜篮子的“最后一公里”,却是菜价飙升的最大推手,所以,平抑菜价,这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关键。
  今年6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曾报道,一位山东来的长途菜贩透露,拉10吨菜到北京,每斤蔬菜平均只能加价两毛钱,5分钱一斤在山东进的西葫芦,到了新发地市场,批发价只有每斤两毛五左右,但到了社区菜市场就翻了4倍,卖到1元一斤。批发价为0.8元的西红柿,到了菜场价格也翻了2.5倍,变成了两元一斤。
  不难看到,蔬菜加价最猛的环节并不在长途运输,而是在“批发”到“零售”的这“最后一公里”。但是,虽然菜价暴涨,菜贩们并未赚得“暴利”,中间巨大的利润其实被菜场经营者给吃掉了。原来,在2000年,北京市为了稳定蔬菜价格,曾规定蔬菜摊位每月租金不能超过30元,10年来,国营菜场大多交由私人和公司经营,很小的蔬菜摊位租金普遍已涨到500元左右,翻了16倍,有些社区菜场租金甚至涨到千元以上,翻了30多倍。
  这些社区菜场之所以不断调高租金,除了趋利性使然,更因为他们占据着垄断地位。一方面,北京这些年城市改造,大量菜场被拆除,使得城区菜场越来越少,这样一来,菜贩经营的选择余地就很小,他们不得不接受菜场经营者的盘剥;另一方面,北京对流动摊贩严格控制,流动摊贩的蔬果经营不能起到与社区菜场竞争,平抑菜价的作用。
  社区菜场要不要完全市场化,这可能是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考验。从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目标看,社区菜场应该和学校、公园、公交站、体育场一样,是一种公共设施,所以,它不宜成为圈钱的工具。城区寸土寸金,或许一些政府部门认为拿出土地建菜场有难度,可是在地价比北京高得多的香港,港岛的中心地段照样有为市民提供丰富生鲜食品的“街市”。香港能做到,内地城市为什么办不到?此外,有序放开流动摊贩经营蔬果,已不仅是便民问题,而且关乎菜价的平抑。
  此次国务院平抑菜价的6项措施中已明确要求: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的建设、服务与管理,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若要这样的意见真正获得执行,在“市长负责制”规定内,还得包括“问责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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