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大规模拆迁,开始于2000年之后。在此之前,拆迁的范围还比较小。以昌平为例,大约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拆迁,主要是为了建设天通苑和回龙观两大居住区。 这几年,随着房价的飞涨,拆迁户更多地关注自己以后的生活。一位政府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以前的工作经验,在拆迁户、开发商和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很奇怪的矛盾关系,拆迁户认为自己让出了土地,以后的生活必须得到保障;政府认为自己给的标准已经够高了,为什么拆迁户总是不满意;开发商则认为,自己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去做的,为什么矛头总是对着他们。 “拆迁户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他指出,现在村民对拆迁的认识和以前不同了,现在是大家全都关注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只要把这个问题解决了,老百姓其实是很讲道理的,所谓的钉子户还是少数。 对于大肆实施的违建、抢建、乱装修行为,他表现出了极大的担忧。“现在哪里有开发、拆迁信息,抢建必然渗透到哪里,有些地方的抢建违章建筑几乎形成了一种风气”。 目前抢建之风主要表现在,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抢建势头异常迅猛。有人在原有平房的基础上加高建二层、三层的情况有之,施工人员通宵轮班突击作业,一夜抢建完成一栋建筑也非稀有之事。抢建参与者有一般群众,有村干部,有本村、本地人,也有外地人、租赁户。有些是自己在宅基地、租赁土地、违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或扩建;有些是外人帮助建设,与自己共享收益;有些是在平房基础上直接加高;还有些是超规模装修、内饰、外饰等,建设方式可谓多样。目前,制止抢建监管和执法难度较大,有的群众明目张胆,面对执法部门的停建通知置之不理,更有甚者在强制拆迁时纠集亲属乡邻暴力抗法。 大肆实施的违建、抢建、乱装修行为首先对土地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一些群众在规划区内,甚至耕地上公然建房,任意建设,不仅造成村内布局混乱,更为严峻的是造成了可耕地的流失。而因建房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已呈明显上升趋势。邻里间因采光、排水、出行、安全隐患等方面导致的纠纷不断。建造房屋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拆除违章建筑给房主和国家都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政府城市管理成本必将大幅增加。更主要的是,部分地区已近无序和失控状态,有的在下达停建通知后拒不执行,依然我行我素,严重违反相关土地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挑战政府执法权威。 拆迁村出现的诸多情况是各种原因造成的,但最主要的是以下两个因素: 一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拆迁过程中,往往是据实评估、据实补偿,对违建部分没有明确说法,造成事实上违建得利、守法吃亏。从某种程度上诱导了百姓的违建,形成了不良风气,而且开发商或政府在与拆迁户进行协商过程中,补偿标准可以提高,补偿范围可以扩张,无理要求也可以考虑,这其中就包括了对部分抢建、扩建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对部分“钉子户”做出让步,而这种妥协,则成为了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软肋,因有利可图,且 违建与否的利益悬殊过大,客观上纵容了违建者的不法行为,长此以往,拆迁户为套取更多征地拆迁补偿款,乱建、乱搭、乱装修等攀比之风日渐兴盛。曾经是“要想富,先修路”,现在是“要想富,先盖房”,有房子就有一切。无论是否违章,只要占地拆迁、旧村改造,一下子就能翻倍变现;即便暂时不拆不占,每月出租的房屋租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此现实的经济利益的存在,也激发了违章建设。 二是,具体补偿标准在拆迁工作进程中不统一,往往是先签补偿协议者少得,后签者多得,这为工作人员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老实人吃亏”这个观念在拆迁户中有很大的市场,同时,拆迁补偿标准政策滞后,现行标准为2004年制定,与现在房价相差悬殊。2005年开始,北京的房价开始飞涨,以昌平区为例,2004年昌平城区的房价是每平方米四五千元,而现在新开盘的房子均价已经达到了每平方米15000多元,如果还是按照以前的标准进行拆迁补偿,绝对没有人会接受,因此,回迁安置与补偿标准需进一步平衡。在上述种种原因下,大家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能拖就拖,多拿一分钱是一分钱。 强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不与民争利,不让老实人吃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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