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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作者:惠铭生 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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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北京市将通过控制拆迁安置补偿水平来控制拆迁成本。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表示,政府如果想控制房价,势必要控制土地成本,控制土地成本则需控制拆迁成本,而目前北京的情况是拆迁成本越来越高,拆迁难度越来越大。 从理论上讲,拆迁补偿降低,土地成本相应下降,有利于抑制高房价。但问题在于,现实国情与这个理论不相符,指望通过控制拆迁成本来抑制房价是纸上谈兵,甚至有自欺欺人之嫌。 首先,开发商拿地搞开发,必须竞拍土地使用权,竞拍的核心是“价高者得”,“地王”频出,致使拆迁补偿和土地成本并无直接关联。即使控制了拆迁补偿,土地价格仍会拍得很高。根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提供的数字,2008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0375万亿元,拆迁补偿支出仅为3778亿元;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1.42万亿元,拆迁补偿支出仅为5180亿元。数字胜于雄辩,政府土地收入与拆迁补偿支出比例约为3:1,到底是拆迁成本推高房价还是土地出让金推高房价,公众了然于胸。 其次,即便控制了拆迁成本,土地成本也降低了,房价未必得以控制。当前我国楼市乱象丛生,价值规律早已失灵,开发商进入“暴利时代”,以至于个别开发商感觉“挣钱都挣得不好意思”。前几年开发商习惯于“囤房”,现在则热衷于“囤地”,目的只有一个:等到房价和地价大幅升值后再出手。这都表明一些开发企业利欲熏心,欲壑难填,而社会担当和道德血液缺失。控制拆迁补偿,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让开发商赚得更多。指望通过控制拆迁成本来抑制房价,这是一种虚妄的幻想。 再者,认为拆迁成本越来越高仅属“一家之言”,而非公论。当前,很多地方的房屋拆迁价格并未与市场评估挂钩,多是依照地方政府指导价格。在拆迁过程中,虽然也有个别人充当“钉子户”,但更多的却是地方政府一边制定出低廉的拆迁补偿标准,一边手持屡遭公众非议的《拆迁条例》,后面跟随着推土机甚至砍刀与大棒,拆迁纠纷、拆迁悲剧、拆迁血案频频发生。对此,就连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都称“有些拆迁工作是有愧于百姓的”。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最基本需求,拆迁补偿降低了,房价即使回落,但被拆迁户何以安身立命?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 当前,民意翘首以盼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受到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强势阻挠而迟迟不能出台,无法庇佑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拆迁补偿标准的决定权为地方政府所独揽,不能与市场价格接轨;“愧于百姓”的暴力拆迁、野蛮拆迁仍在上演;房价暴利水分至今未能挤干。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指望通过降低补偿标准、控制拆迁成本来抑制房价,实乃剜肉补疮、本末倒置之举,不仅难以抑制高房价,而且与社会公平正义南辕北辙,甚至会进一步激化拆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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