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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拆迁成本莫放弃市场化补偿
2010-08-18   作者:新京报社论  来源:新京报
 
  据报道,北京市今年将针对拆迁成本过快上涨,调控补偿金,控制成本。去年6月份,北京市公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按照市场化拆迁货币补偿的原则,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而此次,北京方面将调控补偿金,语焉不详——按照市场化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否还会坚持?被拆迁者的利益还能否有效得到保障?市坊之中疑虑丛生。
  北京拆迁货币补偿市场化的原则领全国风气之先,并获得了广泛认可。从实施效果看,以往拆迁中常常出现的矛盾的确减少了,拆迁户的总体满意度也在提高,而舆论关注的焦点也从“钉子户”之类的问题转移开来。例如在著名酒吧街南锣鼓巷拆迁过程中,坊间关注的焦点就在巨额补偿金。虽然官方随后否认了“天价补偿金”的说法,但补偿金额按市场价评估的事实则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确认。
  拆迁补偿应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这是社会共识,也得到了《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支持。
  自住房改革以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得到了空前发展,房地产行业的整条产业链已经形成,房地产对城市化、现代化的推动作用也得到了认可。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是建立在对市场规律的逐步认知和尊重基础之上的,不断规范发展的土地市场对土地价值的发掘作用则更加明显。既然房地产是按市场化原则经营,那么拆迁补偿按市场价格进行也就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北京去年出台的政策受到欢迎,根本在于它尊重了市场化原则,将政府与拆迁户摆到了一个相对平等的位置,将拆迁户视作平等协商的市场主体,这与以往截然不同。以往拆迁易产生种种矛盾,根源在于拆迁户感到自身利益无法得到充足保障,而市场化原则使拆迁户产生了得到合理补偿的信心。这消除了拆迁工作中常见的多种高发风险,促进了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
  外界之所以对控制拆迁成本心存狐疑,就在于担心这一原则发生变动。
  不可否认,拆迁成本过快上升对地方财政压力将加大,轻易按市场价格承诺却无法兑现补偿的后果则更可怕。但在房价飙升的情况下(昨天有消息说北京最高房价突破每平米10万元),拆迁成本快速上升是一种无法避免的市场现象,也是保障拆迁户合法利益的必然结果。地方政府没有理由将自身利益置于拆迁户合法权益之上。承受高昂的拆迁成本,让更多的百姓分享到城市发展的好处,是政府的最佳选择,也是政府作为唯一拆迁主体的责任。
  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原地还房、身份置换、福利保障等形式,也能有效地降低拆迁成本。大望京地区的“城中村”拆迁经验表明,多数拆迁户认同城市化趋势,拆迁户只是希望能够在多种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中分享到城市化、现代化的成果,逐步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完成角色转换。
  在可预见的未来,北京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城市,拆迁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作为当下最能为社会接受的方式,拆迁补偿市场化方向不应发生动摇。也正是因此,有关方面更需要明示,“合理控制拆迁成本”与“拆迁补偿市场化”的关系,以消解公众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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