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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6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杜飞轮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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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的情况看,产能过剩在我国的表现形态似乎变得越发复杂,其治理难度也不断加大,日渐成为困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长期性问题。其主要原因是: 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市场需求的预测不尽合理。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产能过剩判断指标体系,学界衡量产能过剩主要是用行业产销率、产品库存、价格水平及企业利润等指标,间接说明产能利用的情况;而政府则是通过对部分商品的供求和行业产能利用的调查,并根据相关经验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市场需求作出预测,来判断行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然而,由于数据的支撑极其有限,政府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可能不够全面(或者是滞后),加之预测方法不一定恰当,对市场前景的认识和把握不足,很多判断都出现了一定的偏差。一些曾被政府警告严重过剩或即将过剩的产业并未出现预期的严重过剩。 市场要素成本低,自动调节机制失灵。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产能过剩会通过价格调整、市场范围变化和企业退出等市场自动调节方式。但为何我国的产能过剩在部分行业屡治屡发,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的投资成本过低,企业在产能过剩条件下仍然“有利可图”。如国有企业的土地和融资(或资金)等成本偏低,民营企业的劳动力和环保等成本过低。“有利可图”的个体理性往往导致行业的非理性,加剧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扩张。 短期行政性政策居多,长期约束力不足。从前述分析可看出,政府采取的短期性行政命令,如直接限制产量、禁止投资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强制性措施较多;而长期性约束政策,如提高环保、技术、质量标准等相对较少,且没有建立长期的跟踪检查、监管、处罚等规范的法律制度,再加之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结果就是政策前期的效果显著,而后期随着执行力度的下降,其约束效应越来越差,甚至逐渐消失,从而导致过剩行业治理之后仍会死灰复燃。 政策的时效性和协调性不好,效果相对有限。抑制产能过剩政策出台往往选择在经济和市场不太景气的时期,并给企业预留一定的整改时间,而还未等到企业完全调整到位,市场需求却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剩产品有时反而成了紧俏产品。在下一轮投资规模扩张中,大企业投资审批时间和周期长,不能迅速适应市场的变化,而小企业投资少、见效快,遍地开花,又加大了行业整合的难度。另外,治理产能过剩毕竟是压缩存量和控制增量同时进行的,短期内将会加剧失业、降低GDP增速等,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难度较大,甚至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政策出台与经济周期性波动不匹配,导致其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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