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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华社发表时评《看不懂、想不通的公租房价》,对北京此前公布的公租房价提出质疑。文章称,7月29日,北京市住建委首次公布三个公租房项目成本租金,不过,每平方米每月高达二三十元的租价不仅没比市场价低多少,有的甚至比市场价还高。(《京华时报》8月1日) 公租房,原本是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杀手锏”。如今,公租房刚刚出生,却变成“租高房”,租金不仅比市场价不差钱,有的甚至比市场价还要高一截,难怪乎,新华社记者对此提出强烈质疑,并进行严厉批评。 对公租房的租金定价,6月中旬,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 但是,从政策实践来看,北京、上海和重庆等地,公租房定价大都以市场价为基准,而没有把供应对象的承受能力考虑进去。倘若公租房定价以市场价为基准,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租金当然也会水涨船高,这不仅会让“夹心层”不堪重负,更为重要的是,也不能体现社会保障房的作用。眼下的房租,似乎变成了“绿豆”的翻版。涨,涨,涨,已成为楼市新政下房屋租赁市场上的主旋律,如果参照市场价的话,公租房房租,难免居高不下。 我觉得,在公租房定价标准上,应架构一种机制——不妨与市民收入建立联动机制。即规定市民家庭年收入与公租房年租金有一定倍数,如果一旦超过这个倍数,租金标准才能随之调整。究竟依据什么倍数标准,国家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考察测算,并组织由“夹心层”为主的听证会,最后再颁布实施。 其实,公租房推广成功的香港,也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租房租金与市民收入联动机制。尤其是2007年特区政府推出的租金调节机制,公租房每两年检讨一次,按照市民收入指数的变动上下调整,真实反映公屋租户家庭收入的变动情况。正因为如此,公租房租金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目前公屋的租金从220元至3370元不等,平均月租为1320元,租金水平约为同地区市场价的1/4。 如果公租房定价真能与市民收入形成联动机制,好处是显而易见: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公租房定价的公平与公正。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很多个重点城市的房屋租赁价格在持续上涨,比如说像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的房屋租赁价格的平均涨幅都超过了10%,部分城市的房源价格甚至同比超过了20%。面对房租的疯癫上涨,如果公租房房租定价机制以市场价为基准,不但会加剧弱势群体的生存成本,更为重要的是,有损公租房定价机制的公平和公正。 其二,调整能做到及时科学。尽管从现行公租房定价原则来讲,实行年度动态管理,但如果要调整公租房定价,也要履行各种不少程序,尽管这种制度设计相对公平,但也这势必影响执行效率。假设形成联动机制后,地方政府就能省掉繁文缛节,直接颁布红头文件执行,让夹心阶层直接受益。 既然社会各界包括专家学者,大都对公租房定价用市场价为基准,不太认可,那么,我觉得,这种惠民的公租房定价与市民收入联动机制,何妨试一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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