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30 作者:张东阳 来源:证券时报
|
|
|
据媒体报道,2009年,北京市审计局在对市政府扩内需重点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部分投资项目应履行而没有履行公开招标程序,还有些项目未经审批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总涉及金额超过50亿元。 尽管类似新闻时有所见,但是发生于北京市的如此大规模的违法违规还是令人感到震惊。更重要的是,这些项目都是属于轨道交通建设、政府土地储备开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工程,在相关法规日益完善严格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已实施长达10年之后依然会严重地出现此类现象,实在让公众感到不解。 政府实施的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有着一系列严格的实施程序及规定,而且在公众的眼里,在近些年来围绕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尤其是政府重点工程等频频出现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国家及地方相关监管部门更是对此保持了“高度重视”,也采取了一系列诸如“监管前移”的监控手段,应该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至少这些事件是不能“轻易”发生的。但是,高达50亿元的违规依然发生了。这些重点工程进行审批、监管的一系列部门,不能不说存在严重的失职。可以想象,这一问题的背后不是这些部门“忘记了监管之责”,而是这里面存在着复杂而严重的利益纠葛,甚至严重的权钱交易行为。 但是,我们却看不到相应的惩治,只能看到审计部门每年“无力而惊心”的审计报告持续“令公众震惊”而不是“令相关责任人震惊”。 “房地产企业漏税1160万元”、“市财政局违规批复部门预算超2亿”、“个别部门用假发票报账1388万元”、“市级部门查出26亿资金管理不规范”、“3.25亿国有资产收益未纳入预算或上缴”,类似审计结果在新闻中公布。但结果只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整改工作不力的将被行政问责。”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意义是肯定的,但是否能够“认真整改”,是否对上述已经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依法严惩呢?报道中只有这样一句“整改工作不力的将被行政问责”,如此无力的一句话,如此对待审计结果,才是一系列严重问题“年年审计年年犯”的根源。 金额高达50亿元重要建设项目未招标,为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诸多隐患。类似情况如不能惩治,必将会出现更多的类似问题,影响着社会稳定。几句轻飘飘的“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不力的将被行政问责”怎能让公众放心?
|
|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