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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9 作者:周子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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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已经数易其稿的《工资条例》最终有望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与当地CPI挂钩,并将最低工资标准和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进行限制列入《条例》。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完成,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仅从以上透露的细节看,无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虽然到目前为止无法看到具体的内容,但是针对集体工资协商以及员工待遇的保护方面将是一个明显加强。而确认工资增长与物价挂钩,既能保障普通职工的生活水平基本不下降,也体现了我国收入分配向前推进的积极信号。但是,不能奢望仅靠一个《条例》就能解决我国目前的工资问题。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工资收入增长只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个方面。 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转变,提高普通职工工资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趋势。国内目前已经相继有27个省区上调了最低工资,平均上调幅度超20%。社会舆论对此也给予很高评价,但是简单将其与收入分配改革等同,则是一种误导。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工会组织萎缩,造成员工与企业在工资协商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不少工会组织甚至成为企业主的附属。在发生劳资纠纷时,工会组织不去与企业主进行谈判,反而说服员工接受现实。如此,使得员工对工会不信任,而大多数农民工也没有这种概念。因此如何改善工会的形象,增强工会组织在企业里的话语权,成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一个关键。 不过,垄断行业高工资限制方面所遇到的压力明显要大得多,从某种程度上说,解决收入差距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社会问题。从我国的收入分配现状来看,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考虑到住房、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在5—10倍之间。而试图绕开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或让这些既得利益集团能接受改革以解决问题,难度相当大。 诚如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善达所言,市场经济会有一个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美国《商业周刊》也披露,1979年到2007年,美国蓝领工人的平均小时工资仅上升了0.1%。也就是说,非管理人员的劳动者平均工资在近30年里只增长了千分之一,而整个劳动生产率在本世纪初就上升了11%。但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造成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不可能仅通过市场来解决。 因此,随着我国收入差距的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必须跳出经济周期的传统思维,不仅依靠市场手段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还要运用行政手段提高整个国民的福利待遇,使得每个人的基本福利待遇处于一个相对公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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