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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7 作者:东航金融注册金融分析师 姜山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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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银行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再度悄然上涨,在广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同城跨行手续费已经上调至4元,而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正在逐步跟进之中。 对于上涨的理由,银行方面给出的答复是成本原因,发卡银行为每笔跨行取款要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给银联,3元支付给受理银行,发卡行自己则收入0.4元,而考虑到增加、维修、更换ATM机的成本,这种收费标准并不算高,而以往2元的收费标准,发卡行还出现了大幅亏损,增加收费实属迫不得已。 乍看起来,这种收费标准的提高合情合理,然而仔细分析之后却不难发现,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事实上根本站不住脚。在收费的成本之中,最为重要的一块是受理行与发卡行之间的结算费用,这一部分收费的合理性直接决定了收费标准的提高是否真的有理有据。由于发卡行和受理行都有ATM机分布,也都会发生各自客户在他行取款的现象,因此最终二者之间的结算费用只是净差额,拿单笔的支付费用作为成本考量的理由并不靠谱,试想如果受理行与发卡行都提高彼此间的支付费用,那么这笔钱是不是还要转移到普通消费者的头上,而银行却可以坐享由此带来的利润好处? 跨行取款的确会带来银行的成本增加,但这部分的成本多数已经为银联收取的费用所覆盖,银行自身需要承担的成本并不多。更为重要的是,4元的跨行取款费用对于普通居民而言,已经形成了非常沉重的负担。通常ATM机单次取款的限额在3000元上下,这也就意味着每次跨行取款在上限时,消费者也需要承担约0.13%的取款成本,而考虑到普通居民单次取款往往不超过1000元,这种成本的增加就更为惊人,有时候一次取款的花费甚至可能超过一年的存款利息,对于低收入居民而言,将会形成更为沉重的负担。 虽然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全部完成改制并上市,经营上以盈利和回报股东为主要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就可以放弃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而完全以利润优先作为经营的终极目标。然而遗憾的是,自从有关部门放开对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管理之后,“为人民服务”的概念似乎已经从银行经营者的脑海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如何更好更快地从客户手中攫取超额利润。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有关银行提高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的报道不绝于耳,从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取款手续费、跨行查询手续费到零钞清点费,变着花样的收费方式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有银行业者认为,与国际标准相比,中国的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总体收入的比例仍然偏低,未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由此,“与国际接轨”的口号,成为了银行为中间业务收费扯出的最好的大旗。 我们并不反对中间业务适当地收取费用,并用这部分的盈利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然而银行业者请扪心自问,在中间业务收费大幅提高的同时,你们的服务质量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你们收费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还是仅仅为了增加自己的工资奖金? 对于银行的监管者来说,虽然放开了对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的政策限制,但却并不应该放弃对不正常的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作出必要的监管,特别是针对涉及到几乎每一个银行客户的服务收费,更应在严格核定其成本支出的情况下核定最高的收费标准。否则在中国特定的银行业经营环境下,变着花样的中间业务收费只会越来越多,收费标准只会越来越高,消费者的负担只会越来越重,这样的结果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并非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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