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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作者:张贵峰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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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当地居民称污染问题与地方政府保护有直接关系。记者了解到,紫金矿业公司管理团队有浓厚的官员背景,多位管理人员曾供职政府部门。知情人士表示,“该县政界大部分退休官员,成为紫金矿业的抢夺对象,被委以闲职后,年薪十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虽然,对于紫金矿业可能具有的深厚“官方”背景,我们早有心理准备,但面对这样一份冗长的“官商”兼职名单,还是不能不备感惊骇—— 紫金矿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此前为上杭县县委常委,监事林新喜曾任上杭县纪委副书记,原上杭县人大主任林锦添曾担任紫金矿业党委副书记,至今仍未退位的县政协主席温文标兼任该公司党委副书记,原县人大副主任范志喜退休后任该公司党委常委,原公司监事郑锦兴曾任上杭副县长,在紫金矿业“淘金”近三年后,又回到了官场…… 由此,我们显然完全有理由说,某种程度上,紫金矿业实际上已是一级“紫金政府”,或者反过来说,上杭县政府其实也是一间“上杭公司”。这正如有当地政界人士指出的,“尽管紫金矿业是个上市公司,但里面众多机构的设置如同缩微版的县政府,大到战略决策,小至人事任免,多数要由当地政府来拍板”。(7月17日《中国经营报》) 如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官商不分大背景下,此前在紫金矿业污染事件中出现的许多显得匪夷所思的现象,当然也就不难解释了———比如,为所谓“维稳”而长期瞒报污染事故;再如,紫金矿业虽因大量不良环保记录而被环保部一再公开点名,却能一次次顺利“过关”…… 显然,相对于看得见的“污水渗漏”污染,上述这种潜移默化的亦官亦商、官商不分的体制生态,其实是一种更大更严重的“污染”。这不仅因为后者实际上是前者所以能发生进而不断恶化的后盾和基础,更在于后者所“污染”的不仅是有形的自然环境,而且还包括虽无形却极为根本的社会基础秩序,如廉洁奉公、普遍服务、坚守中立的行政秩序,主体平等、公平博弈、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 就此而言,此次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水污染”其实只是表象,而“官商不分”的基础秩序“污染”才是本质,后者的危害性远甚于前者。因此,除非我们能穷治后一种“污染”,类似紫金矿业这样的源源不绝的污水,便不可能有“澄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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