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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9 作者:徐立凡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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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540万北京工作人群的收入相对较高,按硬性收入指标可以冠之以“中产阶层”的头衔,也不能说中产阶层时代已然或正在到来。有效界定中产阶层的标准,消费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远比货币或实物收入更准确。 北京市有多少人属于中产阶层?北京工业大学和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日前联合发布的分析报告称:目前北京中产阶层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40%,约540万人。这个数字,相信许多人的直觉是不同意。 数据本身可能没错,许多人的直觉也没错。但是,即使540万北京工作人群的收入相对较高,按硬性收入指标可以冠之以“中产阶层”的头衔,也不能说中产阶层时代已然或正在到来。有效界定中产阶层的标准,消费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远比货币或实物收入更准确。但在这两个指标上,所谓中产阶层并不活跃。 一方面,中等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没有提升,反而停顿或者下降。受高房价之限,多数中等收入者将收入的相当比例用于供养房屋,日常消费能力下降。同样,受公共交通等“都市病”所限,许多中等收入人群被迫购车,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也束缚了这一群体的消费能力。当一个人被刚性的物质需求困扰时,不仅很难在想象中的中产阶层生活中进行投入,而且会限制其社会观感和意识。 由此带来的第二个方面问题就是,中等收入人群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识淡漠。社会出现多元化形态、越发细化的时候,许多事务不再能为政府或政府+企业的组合可包办解决,这一必然趋势要求中等收入人群参与进来,补充社会事务环节的缺失。但是,无论是公共服务产品价格听证、保护消费者还是环保爱心活动,中等收入者的身影极其少见。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度来自生活无虞之后的利他情怀,在生活有虞、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城市的中等收入者的这种情怀尚难培植。 了解社会管理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稳定的社会形态,通常是中产阶层主导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下一级低收入阶层的利益不会被忽略,上一级高收入阶层的声音不会被扩大。“橄榄型”社会的中部越大,受益者越均匀,社会资源分配越公平,和谐越可能实现。从此意义上说,中产阶层的利益与政府利益的吻合度最高。 而建设“橄榄型”社会,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比如,像关注低收入群体一样关注中等收入者的利益,鼓励并扩大对中产阶层参与社会事务的授权,对于其关注的房子、养老等问题转换为民生问题的一部分加快解决进程等。只有扩大中等收入者的利益空间,中产阶层作为一个阶层才叫完整,才能焕发更大的活力,为整个社会带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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