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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2 作者:冯海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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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今年5月,国办曾下发了一份紧急通知,旨在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权力对权利的伤害,要求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迁,官员因工作不力引发恶性拆迁案将追责。国土部这一通知,可以看作是国办通知的落实文件。 其实,直补问题很好解决,银行以“一卡通”的方式支付农民就可以防止征地安置费被截留、挪用。但是,要解决越来越多的征地纠纷,直补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征地拆迁过程中,征地人属于强势一方,为所欲为,而被征地人属于弱势一方,往往要付出血的代价乃至生命的代价。征地监管的关键不是发多少通知,而在于见实效。我们缺的不是法律法规,更不缺少部门通知,而是缺少治理权力胡作非为的决心。据《南方周末》报道,最近三年发生的8起拆迁自焚或活埋案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江苏东海、盐城,北京海淀,山东胶州,福建泉州,黑龙江东宁先后发生拆迁户自焚,湖北武汉拆迁户被铲土机活埋,当地官员无一人被问责;即使是唐福珍事件中被停职的科级干部日前亦官复原职。这明显是缺少治理权力的决心。 解决征地矛盾的关键既不是直补,也不是提高补偿标准,而是如何制约强行征地,这是因为,征地人既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更不把被征地人的权益当回事。也就是说,关键在于制约权力。现实中权力不受制约,行政监督、人大监督等均成摆设。加上舆论监督有漏洞,群众监督不强势,强行征地事件不断在疯狂演绎。 要制约权力疯狂,一方面是重罚胡作非为的地方官员,将问责制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提升被征地人的权利,包括征地程序、补偿标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征地补偿谈判权。如果地方政府权力不受制约,农民的权利就永远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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