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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税部门官员估算,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有望超过8万亿,仅次于美国(据6月27日《扬子晚报》)。 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4年的10.8%提高到2009年的20.4%,几乎翻了一倍;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比重从1993年22%上升到2009年的52.4%,翻了一倍有余。此外,财政收入的增速已持续十余年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当多的学者已经开始担心两个比重过高的问题。 可以预期的是,未来10年左右,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是一个基本趋势。但是,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增收之后怎么办?从现实情况看,增收后有两个重要的方面需要突破。 其一是结构性的增支。这个增支不是普遍的增支,而是“有增有减”中的增支。 一,企业的税负需要降低。当前我国企业的总体税负重,在财政增收后,需要加大对企业的减税力度。尤其是对民营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直接关系到就业问题,不要寄希望于民营企业在税收、GDP上发挥太大的作用。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税负返还,既在财政承受的范围内,又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为此,未来几年的财政政策需要全面考虑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大规模减税问题。 二,居民的福利需要提高。近几年我国社会政策有明显调整,但社会福利体系还有很大缺口。例如养老金的缺口,在东北一些地区,甚至传统大集体企业的工人社会保障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而教育资金和公共卫生投入的欠账同样庞大,既然国家有足够财力作为底子,这些国民基本福利的保障当尽快全面解决。 三,降低政府行政成本。财政增收并不意味着政府行政成本可以提高。这些年政府行政成本的不断攀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需要警惕的是,行政成本总量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但比重持平或略有下降。为此,对于政府行政成本,需要根据总量制定年均下降计划,力争在“十二五”末期总量降低20%左右。 其二是推进体制改革。国家能力提高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为改革提供保障,可以“花钱买体制”。财政在体制上的投资,远比在固定资产上的投资要重要得多。因此,在财政实力不强的时期难以推进的一些改革,随着财政规模提高需要尽快纳入议事议程。 一,推进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地方关系。应当说,16年前的分税制改革为我国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经济规模、市场发育程度与分税制改革时不可同日而语。中央与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也有了质的变化。当前,随着财政规模的提高,尤其是中央财政规模的提高,需要把解决地方财政困局作为重要目标,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分税制基础上,尽快建立并完善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体制。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随着经济发展,一些税种的开征已经具备条件。例如遗产税、物业税等。与此同时,一些税种需要做大的调整,以降低社会成员的税收负担。比如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综合征收的方向加快改革。 三,加强财政的透明度。随着财政盘子的扩大,与全社会的利益直接挂在一起。为此,需要尽快推进财政透明化进程,使财政收支能够置于阳光下。目前已有个别地方推进这项进程,但还没形成规模。从发展趋势看,如果在财政规模增长的趋势下不主动推进这项改革,在财政减收时被迫推进这项改革,将会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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