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居住证制度已在一些城市实行。国务院5月27日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首次在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该意见在“推进城乡改革”部分提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6月1日《新京报》)
居住证改革,很多地方已经展开。但从实践来看,居住证制度不过是统一了城乡居民的户口证颜色,统一了乡里人和城里人的称呼,但实际上,城乡居民的权利内涵和身份待遇还是一如既往。因此,如果户籍制度仅仅至于一纸证件的统一,所谓的居住证只能是浅尝辄止的改革补丁,给公众发了一张中看不中用的权利画饼。 当然,从正面意义来讲,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具有形式正义的破局作用。但这种形式主义的“破”,还要有本质深化的“立”,即不仅打破城乡居民名义上的身份差异,还要给予所有居民同等的工作、入学、医保和社保权利待遇。如果没有平等的权力待遇兜底,户籍制度改革就不可能成功,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也无法破解。 现实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人口大流动格局的形成,凸显经济发达地区才是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数字,中国农民工已近2.3亿,他们大多工作生活在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然而在这些地区,他们确实不折不扣的异乡人和边缘人,使他们打造了中国“世界制造”的全球地位,是他们为沿海发达地区创造了海量的GDP,是他们使沿海发达地区慢慢走进了现代化的门槛。 可是,他们在发达地区却没有让其自豪的身份,他们或被贬称为“走鬼”,或被戏谑为“打工仔”、“打工妹”,或被传统地蔑称为“乡下人”。在沿海城市官方的报道和公文中,述及人均GDP时,外来人口是屏蔽在外的。在此语境下,打工者的工资是最低的,工作待遇是没有保障的,他们的子女因为户籍的限制更无法随他们入托入学。于是,年年春运,变成了打工者从南往北集体迁徙的社会风俗剧。只是,这场一年一度的剧情中,人们丝毫看不到喜剧的成分,而始终充溢着悲戚的色彩。不是打工者一定要扎堆像候鸟那样返乡,而是户籍制度的屏障逼迫他们离开冷漠的发达城市。 越是经济最发达的城市,户籍制度的桎梏越顽固。京、沪、穗、深等一线城市,大学毕业生要在这些城市谋得落户身份,动辄要花上数万元。经济上的现代化和户籍管理上的特权化,形成了极端鲜明的对比,成为中国社会难以抚平的痛。 故而,发达地区、首善之地应该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急先锋。发达地区和城市不再有封闭的围城心理,主动改革户籍制度,而且改的步子更大更快一些,才会收获户籍改革的真正成果。世界大都市的经验表明,敞开心扉不仅不会导致人满为患的城市治理难题,反而会升华城市的人文品质。 可见,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不是人手发一张居住证那么简单,而是要实现真正的城乡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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