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统计不全面压垮自行参保者
    2010-02-25    梁发芾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家统计局官员表示,从1990年到现在,很多地方的平均工资的增长速度都是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的,2000年以来很多地方的工资都跑赢了GDP,当然这个平均工资不包括私营企业。(新华网2月23日)
    不包括私营企业的工资统计跑赢了GDP,看起来很美丽,却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而且,这样的统计数字,还会带来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它有可能压垮自行参加社会保险的低收入人群。
    目前大多数劳动力在私人企业就业,但是,私营企业的工资普遍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有企业。目前各地平均工资,是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为基础进行的统计,如此得到的平均工资大大高于真实的平均工资。以兰州为例,虽然有关方面统计表明去年平均月工资2000元左右,但是大多数私营企业员工的工资,基本上在1000元左右,远远低出“平均工资”。如果把私企工资计入,平均工资绝对达不到现在的水平。
    按照规定,如果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则单位要负担工资额20%的养老保险,工资额6%的医疗保险;而个人的负担分别是8%和2%。这就是说,仅此两项社保,单位将负担26%,个人负担10%。如果一个员工月工资1000元,则个人缴费100元,单位缴费260元。这个额度,个人是能够负担的。但是,不是所有企业都会承担职工的社保。
    据笔者了解,兰州的大多数中小私营企业一般不给员工缴纳失业、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如果员工想参加社保,就只有自己去社保局申请缴纳。但是,员工自行缴纳社保金,就不会按照他实际月收入的1000元计算缴费额,而是按照当地社会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当地平均工资是2000元,那么,一个实际月工资只有1000元的员工,就必须按照2000元的平均月工资计算费率。对于自行参保的人来说,因为没有单位为其缴费,本该单位负担的部分,也需要个人负担。一个月工资1000元的自行参保者,按照2000元的36%计算,一个月就必须缴纳720元;即使按照最低限额即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额,1200元的36%仍然高达432元。对于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来说,这个负担已经非常沉重了。
    这还只是一个方面。据了解,中小私企员工的工资多年变化不大,而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会以10%左右的速度提升。其结果是,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提升,一些工资并未增加的自行参保者,越往后社保负担越沉重,有些甚至一年收入不够缴纳社保费,而如果停止缴费,则意味着以前的缴费全部作废。
    经过这样的计算,你就可以知道,未将私企工资计入工资统计得出的平均工资,不但造成繁荣的收入假象,而且严重加重了自行参保人员的社保负担。或许有人说,缴纳社保是为自己将来积累资金,将来可以自己享用。可是,本质上说,社保费用是一种税收而不是储蓄,并不对等回报。每个人缴纳的大部分资金进入统筹账户,是为社会做贡献,与自己基本无关,只有小部分才进入个人账户。这就是说,未将私企工资统计在内的社会平均工资统计,大大拔高了社会平均工资,完全无视量能负担的税收原则,对于自行参保的低收入者形成严重的剥夺,他们甚至需要以全部的收入为社保筹集资金,这个沉重的负担压垮了不少收入不高的自行参保者。由于这部分人是社会中最底层最无助的群体,他们从来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无法引起社会的关注。
    自行参保者的困境,固然有制度设计本身不公正的缺陷,但是,片面化的平均工资统计,则无疑使他们雪上加霜。在针对自行参保者的制度设计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完善平均工资统计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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