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先诊疗后结算真正共赢
    2010-02-08        来源:华商报
    5日,卫生部发出《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其中要求,要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2月6日《新京报》)
  为何开始倡导和建议先诊疗后结算的就医模式?根本出发点只有一个:方便就医。受益者也应该是双向的。因为按照传统就医模式,患者到医院看病,每做一项检查,开一次处方,接受一次手术,都需要去一次次排队交费。在人满为患的医院里,排队就医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情。可以预见,这种新付费模式可以让患者减少排队次数,简化就诊流程,实行“一站式”看病,也能够提高就医效率,有利于医院工作量的减轻。
  但是,这种新的付费模式只是一种补充,而非取代。其将与传统付费模式并存,而不是强制实行。具体采取哪种付费方式,选择权完全在患者。所以,要让“先诊疗后结算”得到患者认可与接受,实现一种真正的共赢,关键只在于医患互信。没有这种相互的信任,患者不能真正去接受这种付费模式,推行就很困难。
  比如,要让患者预先交部分押金,或者采取信任卡预授权形式,在完成就医诊疗过程后,再结算费用。医疗机构就必须凭借优质的医疗服务与良好的信誉,才有可能打消患者的顾虑,采取最方便的这一种结账方法。比如,对于和医院签约的单位,职工可以不交押金,就诊后再结算。这种就医模式,没有医患之间一种深度的信任与合作,是很难想象可以得到实现的。
  医患之间如果缺乏必要的信任,患者动不动就要换医院,换医生就医,就医秩序混乱,“先诊疗后结算”也就只能靠边站了。作为一名门诊医生,我就经常看到,一些患者,一般的常见疾病,如果一星期没治好,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有可能去过2-3家医疗机构找不同的医生就医。这其实就是医患不信任导致的一种行为。
  实际上,在那些卫生信用很高,医疗公信力足够的国家和地区,患者会和医疗机构及医生形成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每一个人都拥有类似于家庭医生的角色,患者们一般很少去选医疗机构及医生,习惯于就近看医生。这不仅仅是方便付费与结算,也有利于就医的规范性、连续性治疗,对患者的健康有很大的好处。这是更为重要或许也是很容易被忽略的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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