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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网店将要工商注册
2010-01-23   作者:薛松  来源:广州日报
 

    适当的管理是应该的,能够减少诈骗行为,易于辨识网络购物的诚信度,有利于网店的长期发展。但办理手续应简便,监督要严格。此外,商业行为依法纳税理所应当,只是税率的设定还需斟酌,要收取合理的税费,而不要打击网络购物的消费热情。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实施。根据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自去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就积极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办法的制定工作。

  结束网络交易的法律空白

  事实上,目前,网上交易对网店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仍是一个法律空白。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随之而来,消费者对网购的安全性、品牌、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个人开网店应实名注册

  记者了解到,各大网络平台采取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措施仍带有强烈的自律色彩。国内几大电子商务巨头如淘宝等,大多实行实名注册,但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则没有作出实名注册要求,更多是依靠自律来进行诚信建设。比如淘宝网上“钻石级”卖家相当于网络中的名牌企业。
  “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登记理所当然。对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进行实名制注册,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陷问题。”有电子商务专家认为,它可以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他同时表示,不能管得太死,限制多了会遏制电子商务的发展。比如,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一笔注册登记费对其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工商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

  工商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该办法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服务的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实名注册,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销售活动的网页上。
  这意味着,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也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

 

    [后续报道]工商总局:网络商品监管办法尚处调研论证阶段

  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 张晓松)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即将颁布实施的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23日表示,相关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滕佳材说,工商总局按照国务院“三定”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从去年开始就着手调研起草《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以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目前,相关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
  滕佳材说,工商总局高度重视这一办法的起草工作,正在组织各方力量加快工作步伐。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按照程序,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在2009年举行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工商总局负责人曾谈到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暂行办法》的宗旨和目标:要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要保护网上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交易行为的合法权益;要推动网上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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