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转型·2010中国十大产业创新领军人物、企业、城市评选活动”秘书处获悉,此项活动的各评选标准细则已于11日正式出台。秘书处负责人透露,十大领军城市评选标准明确规定,保障房建设未达标城市不得参与评选。(标准全文详见活动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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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评选活动由经济参考报与新华社媒体联合社会权威单位推出,是本报主办的年度十大经济新闻评选的一部分,是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盘点2010年在经济转型中的杰出人物、企业、城市,为“十二五”开局树立经济转型方面的示范。
为了使活动更加科学有序,活动成立了权威专家组成的标准委员会,并由本报总编辑杜跃进主持召开标准论证会。评选活动秘书处经过对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认真梳理,对各评选标准细则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上述负责人介绍,评选标准坚持了“转型”和“领军”两大核心原则,既考核总量的大小,更考核增量的趋势。领军人物评选标准包括贡献、创新力、突破性、影响力、责任、威望6项,以创新力和突破性为主,并明确提出“提名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负面影响事件”;领军企业评选标准包括整体效益、转型措施、创新措施、行业影响、区域影响、社会责任、社会尊重7项,以转型和创新举措为主,并明确提出“企业连续3年保持盈利,连续3年税收增长;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负面事件;当地政府对企业入选无异议”;领军城市评选标准包括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成效显著、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两型”社会、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生态宜居条件较好7项,以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成效显著为主,并明确提出“保障性住房任务达标;超额完成减排任务;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