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美国司法部又公布了关于CCI行贿案系列文件,除之前曝光的6家中国企业外,还披露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大唐电力、定州电力(音译)3家新的中国企业卷入“受贿门”,并包括CCI对中国企业每笔行贿细节:回扣、旅游、孩子学费等五花八门的行贿手段。这次,不知我们的司法机关是否还按兵不动了。
跨国公司行贿的足迹不仅在中国,其实是遍布全球,比如CCI行贿,除了中国企业外,还有巴西、印度、韩国、马来西亚、阿联酋5个国家的相关国有企业。日本在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也曾是跨国公司行贿的“重灾区”。例如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洛克希德公司使用1210万美元贿金获得了全日本航空公司4.3亿美元的交易合同。此案东窗事发后,日本东京地方检察厅、警视厅和国税局共同介入调查,经过6年的时间,涉案的前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罚金5亿日元。如果洛克希德案曝光后,日本不是由司法机关积极介入,而是让全日本航空公司自己进行调查,“自证清白”,那么,该公司可能也会说“经核实,不存在有人接受礼物和相关费用等问题,并感谢媒体和广大网友的监督和支持”。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在中国,面对美国司法部的“公开举报”,负有对贪污贿赂进行调查职责,并可以借助《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向美方提出调取证据权力的中国司法机关似乎还按兵不动。如果没有司法机关介入“行贿门”的调查,指望企业来反自身腐败,反跨国公司行贿,那就永远都不会有让人放心的结果,良好的、不受商业贿赂腐蚀的市场交易秩序不可能建立。
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在一次次的“行贿门”被曝光后的按兵不动,司法的公信将在这一次次的曝光中沦丧。因为,起初,民众是痛恨这些受贿的企业和官员,痛恨他们的无耻与丢脸,但是,司法机关面对一次次的曝光却不主动查处,人们就有理由怀疑司法机关是否在有意包庇这些企业与官员,怀疑是否正因为司法机关的按兵不动让更多的企业和官员肆无忌惮,因而将愤怒的目光投向司法机关。人们将“行贿门”的愤怒转嫁于司法机关,这将是司法机关权威与公信的不可承受之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