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季包献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行贿者手中购买汽车。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5月7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季包献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57岁的季包献曾任丽水市遂昌县金矿副矿长、遂昌县交通局局长、金温铁路丽水地区指挥部助理、丽水地区计委副主任,2000年至今担任丽水市建设局副局长、丽水市政协委员。2009年2月,季包献因涉嫌受贿,被缙云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侦查发现,2005年3月,季包献在担任丽水建设局副局长兼丽水市处州公园建设指挥部指挥期间,负责处州公园地下室土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孙某为了搞好与季包献的关系,在工程上得到季的照顾,便一直寻思着如何讨好季包献。当获知季包献要为儿子购买汽车的消息后,孙某就在杭州二手车市场以14.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田雅阁轿车一辆,后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季包献。季包献在明知该车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予以接受,其收受的差额为人民币9.5万元。 办案检察官认为,此案当事人为典型的“交易型”受贿,“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是当前办理腐败案件中碰到的新情况”。与直接收受财物相比,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汽车,只是受贿手法上有所不同,性质上都属于权钱交易,应当认定为受贿,并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