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思南县农民朱应涛、陈仲军冒充杀手向四川官员敲诈,先后有17名局长“拿钱消灾”,共汇给两人近12万元。直到四川资阳的张局长报案,朱应涛和陈仲军的美梦才被打碎(据中新网)。 在这起案件中,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局长和副局长都不报案,而是选择悄悄给钱?有些人可能觉得报了案也得不到切实的保护。当报案人只受到语言威胁的时候,公安局是不会采取实质性措施进行保护的。有些人可能觉得花的钱可以用公款报销。现在的账务制度不严格,报案可能解决不了问题,不如悄悄花一笔钱买通杀手。有些人可能觉得每个人都可能得罪人,而当了局长和副局长以后,得罪人更是无法避免,即使他们自己认为处事很公正,也不能保证别人就不记恨了。所以,究竟得罪人没有,这些局长和副局长自己都不一定清楚。即使“消灾钱”不能报销,自己也花得起,身家性命是最重要的。 众多局长和副局长不报案又悄悄汇钱,最大的可能是害怕主动报案引火烧身。17位局长和副局长都是通过法律考试的,却“集体无意识”地不报案。达州1位副局长一下子汇了4万元,都不愿意报案,确实令人费解。只好这样推测,他们害怕引火烧身。 近年来,很多腐败案件都是因为意外牵连而引爆的。如果有些局长和副局长本身不干净,报案以后,公安局查找他们的社会交际关系网,最后就有可能意外找到他们腐败的线索。但是,不报案的局长们还是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敲诈人最终可能暴露,仍然不能实现“丢芝麻保西瓜”的目标,因为不报案行为本身,可能就是一只露出的“马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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