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缉私部门日前破获了总案值近4亿元的汽车系列走私案,这是天津海关缉私部门成立以来查办的案值最大、涉案企业和人员最多的走私汽车系列案。目前,天津海关共依法对1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扣押了大量的赃款、赃物。此案涉及走私高档越野车600余辆,涉嫌偷逃应缴税款1945万元。
“合法身份”克隆非法汽车
关于此案,天津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卿皇俊处长告诉记者,在侦查中发现可能是一个庞大的团伙,背后还更可能隐藏着多个犯罪团伙。本着除恶务尽的想法,海关缉私人员采取了“放长线钓大鱼”的办法经营此案。 在近一年的案前侦查中,缉私警发现,涉案的天津公司一些车辆是从越南进境,然后再发往广东,最后又运抵天津出售。一般车辆进口应在沿海口岸,为何要兜这么一大圈? 天津海关侦查处杜斌介绍,为了躲避警方的注意,构建一个更为完整的走私网络,这个犯罪团伙天津捷和公司的总经理梁某从香港大量订购丰田陆地巡洋舰、奥迪Q7、保时捷凯宴、奔驰等高档越野汽车,随后把这些走私汽车运到越南,并为走私到内地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 梁某事先用一辆7万元的价格从非法渠道购得合法车辆进口证明后,按照该车进口证明的资料,由境外同伙从香港购买相同型号、颜色的车,然后等待时机,由境外不法分子将车从越南经广西非设关码头偷运入境,之后将其运抵广东。走私团伙在广东找合作的汽修厂将车上原有的真实数据资料(车架号和发动机号)涂改,换成与进口证明资料一致的汽车。这样,一部与进口证明完全相同的车被“克隆”出来。 原来,进口证明是每辆进口车上牌照的必备手续。然而,一些购车人因有“门路”,不需要进口证明就能上了牌照,经销商就能让利出更低的价格。而这些进口证明又被经销商辗转卖到不法走私者手中。 天津海关缉私局蔺世文科长介绍说,“这种被‘克隆’后的走私车因有了一套合法的进口证明手续后,身份也由‘黑’洗‘白’,由于车辆在销售的时候身份已经洗白了,事后监管非常困难。” 由于所有手续都齐全,这些车辆在4S店都可以维修。经警方查实,仅一个天津捷和公司在2006年9月到2007年3月半年的时间,利用这种手法走私车辆9辆。以一辆奔驰F500越野车计算,购买裸车价格49万元人民币,仅逃税就达40多万元。
伪造合同低报汽车价格
在天津这起系列案件中,以伪造虚假合同,通过低报进口成交价格的方式偷逃税款走私进口汽车相当普遍,而且走私手段不断翻新,监管难度愈来愈大。 ——国外供货商代理商直接参与走私活动。国外供货商为购买者提供向海关申报的虚假单据。海关办案人员查实,涉案公司在进口汽车过程中,得到了多个外商办事处的大力协助。办事处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销售业绩,积极为其伪造合同、发票等通关单据,低报价格。 ——供货商与地下钱庄参与非法付汇。供货商通过地下钱庄为走私者提供非法账户,进行非法付汇。这种手段更加隐蔽,在办案人员查办时,不法分子往往找出一些理由搪塞,将非法付汇的钱与汽车业务脱离开。稽查人员通过大量调查证实,实际就是差额款。稽查人员仅从一个非法账户下查实涉及走私汽车非法付汇款3000多万,这间接帮助走私犯完成了走私资金流向。 ——掌握政策和信息的报关行报关员参与。一些长期从事汽车进口业务的报关员,因掌握了海关对进口汽车的最低限价,为利益驱动,将海关内部信息告知走私者,向海关低报真实的成交价。 捷和公司案件中被查出的两家外商办事处积极为其伪造合同、发票等通关单据,同时通过非法渠道将部分货款支付给境外母公司,为走私分子低报价格走私逃税提供方便。这两家外商办事处分别隶属于美国和阿联酋的两家华人开办的公司,主要经营中东版、美国版进口汽车业务,与天津港多家企业和个人存在业务关系,这些企业的经营模式与天津捷和公司如出一辙。
规范市场还需多方努力
丰厚的不法收益成为大排量汽车走私屡禁不止的诱因。 2007年奥迪Q7的综合税率达72.69%,2008年9月1日起国家进一步调整了排气量在3.0以上的乘用车消费税率。中国汽车进口贸易中心的专家测算,提高大排量汽车消费税后,3.0升至4.0升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13%左右,4.0升以上乘用车的进口成本将增加33%。消费税的大幅提高,增大了走私分子的犯罪收益。 围绕非法进口走私车,目前已经形成了办理进口手续、对外订货、低报通关、上牌照等分工明确的“一条龙”经营体系,专业化、团伙化作案的特点明显。例如,天津捷和公司总经理梁某长期在天津和广东等地经营进口汽车业务,实行家族式经营手段,即将其亲属安排在公司业务、财务、销售等重要岗位,牢固掌握走私进口汽车的核心机密,妄图利用血缘关系编织一道牢不可破的走私阵线。 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在具体实施走私过程中,按照供货商的不同,梁某甚至安排几组人员分别负责,彼此互不联系,并且分别采用不同的走私方式以逃避打击。公司进行非法交易的所有正本单据统一存放在梁某自己的居所,形成梁某总揽全局,其亲属各负其责的专业化走私模式。 针对高档汽车进口走私愈加紧迫的态势,海关人士以及专家认为,规范汽车进口市场还需四方面努力: ——进一步完善我国进口汽车的准入机制。例如,国家检验检疫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对进口机动车实施车辆识别代号入境验证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鼓励进口汽车的品牌经营,建立价格磋商机制。由于品牌代理商走私现象较少,政府出台政策,鼓励进口汽车品牌经营,能够做到进口汽车参考价格相对统一、透明。 ——积极鼓励综合治理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汽车进口秩序。海关严格前期审批和后续管理,同时协调公安局车管部门,把住进口汽车的“上牌、过户”关,才能使走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整合海关资源,建立统一的进口汽车价格监控机制。目前,全国各海关之间正在通过价格信息、风险管理、稽查、缉私等部门的有效合作,建立起统一打私行动,从根本上防止走私违法活动,逐步规范汽车进口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