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乡土化诉讼受追捧
    2008-11-14    记者:刘晓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银川电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银川市兴庆区法院大新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农民,追求乡土化的诉讼方式,引导诉讼群众理性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支出,受到群众追捧。
  大新法庭2004年至2006年期间,连续三年受理案件突破600件。诉讼中,群众普遍反映打官司的费用太高,如一件离婚案件需要支付法院诉讼费50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诉讼辅助费以及其他费用1000元。诉讼成本居高不下,打官司难倒了农民。
  大新人民法庭通过改革审判方式,简化诉讼程序。从立案环节对群众打官司进行风险指导,减少诉讼纠纷案件。在打官司前告知当事人因证据等因素可能存在的各种诉讼风险,被执行人不具有经济能力等因素可能存在的各种执行风险,引导群众理性打官司,帮助群众避免因不当诉讼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据介绍,大新人民法庭受理案件与上年同期503件相比下降了133件,为诉讼群众节约打官司成本约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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