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电
曾经轰动一时的广东律师马克东被控诈骗沈阳“黑老大”百万元律师费一案日前结案。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马克东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并追缴个人非法所得。 2001年初,沈阳涉黑性质组织的头目宋鹏飞、赵文刚等在广州市因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任广州市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被告人马克东接受委托,作为赵文刚的辩护人,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赵文刚又找到马克东,请其为包括宋鹏飞在内的同案犯辩护,并提出由其在广州司法机关斡旋。马克东向赵文刚索要100万元作为费用。后来,宋鹏飞单独找的辩护律师邱某发现宋鹏飞符合中止审判的条件,便向广州中院提出对宋鹏飞中止审判的申请,并获得批准。马克东得知这一情况后,对赵文刚予以隐瞒,在法院中止裁定下达之前,从赵文刚处索取100万元,并且未交律师事务所入财务账户,而是将其挥霍。
今年5月,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马克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为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并追缴个人非法所得。一审宣判后,马克东不服提起上诉。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准确,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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