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某旅行社组织“海南三飞6日游”时,违背承诺,宣传的“赠送洗温泉浴”,只是房间淋浴;说好住四星酒店,变成三星……游客赵丽敏感到受骗,为此提起诉讼。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定旅行社违约,赔偿原告损失400余元。 2007年12月14日,赵丽敏与沈阳一家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离开寒冷的北国去“海南三飞6日游”。不过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许多项目跟出发前说好的并不一样。比如原定的四星级标准住宿,实际住的是三星级标准酒店;合同约定只进2个购物店,结果进了4个;合同上有“饭后赠送水果,赠送免费洗温泉浴”,但都没有兑现。 赵丽敏认为,旅行社有明显的违约行为,为此她要求给予一定补偿。但旅行社方面并不认账。无奈之下,她只得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旅行社赔偿全部团费及200元购物费共计6000余元。
在庭审时,旅行社方面辩称:合同上约定了进购物店的次数,是“两到三个”;关于酒店的星级,原告住的酒店是四星级标准,没有违约。另外,进到酒店后,摆在桌面上的就是赠送的水果,原告住的酒店就是温泉酒店,本身洗浴就是温泉洗浴,不另行安排。故没有违约行为,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旅行社将原告赵丽敏由四星团拼到三星团,住宿实际为三星级标准宾馆,只赠送了一宿准四星级宾馆,对此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原告没有表示拒绝,并实际接受了改变的事实,所以原告应承担所对应标准的费用,旅行社应将差额部分返还原告。 对于购物店由合同约定的2个增加到4个的事实,虽然旅行社有违约情节,但因赵丽敏所购物品均系自愿购买并用于了自己消费,故对退还200元购物费的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赵丽敏宾馆住宿费用差额400元,并按照差额部分的20%计算赔偿违约金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