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谁来“审计”审计
    2008-10-10    作者:鹰远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在湖南省政府宿舍楼对面修建百余套别墅,每套别墅价格仅是市场价的四分之一。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10月7日表示,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在建设职工住房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审计署将在进一步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严肃、认真处理。(据《中国青年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实行的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人大也可对审计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但现实情况是,由于缺少有效的内部约束和完善的监督机制,造成审计机关只监督了别人,自己却常常脱离有效监督。前任审计长李金华就曾表示“审计署也有问题”,并一再呼吁“审计部门被审计”。
  审计长刘家义此次表示对“长沙办违规建豪华别墅事件”动“家法”处理的态度,也并没有引起网友们的叫好,反而有人质疑:打自家孩子能用多厚的板子?
  对于民主法制社会而言,监督说到底是对权力的制衡,任何机构都应该接受监督,监督应该是一个“相互制衡系统”,而没有一个主体可以游离于制衡的网络之外,否则,就只能等到腐败的自我暴露。
  权力历来是柄“双刃剑”,在造福民众的同时,往往也发生滥用。应当尽快建立权力监督的“相互制衡系统”,使监督系统成为一个完整的链条,并形成权力部门、司法机关、新闻舆论、民间机构、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要最大程度完善对审计机关等监督部门的监督机制,维护监督部门应有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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