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9月25日电
因向多名政府官员行贿,谋取非法利益,安徽合肥市一名房地产开发商日前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被告人孙斌系安徽静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该集团在合肥开发有和庄、玉兰苑、静安新城等多处知名楼盘。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孙斌代表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中,在取得、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承建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向合肥市瑶海区原区长王广玉、肥东县国土局原局长杨国顺、合肥市巢湖风景区原副主任黄维春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合计数额204万余元、美金1.4万元。 法院认为,孙斌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孙斌在安徽省纪委调查另案期间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其公司与其他党政领导的违法违纪行为,应认定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杨国顺、王广玉有索贿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孙斌及其公司退交不当利益860多万余元,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判处孙斌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1年。据了解,孙斌案庭审前,该案牵涉的政府官员王广玉、黄维春等人已被判刑,王广玉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黄维春被判有期徒刑1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