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小鹁鸽胡同的冯先生今年5月发现斜对面的邻居计先生在门前装了一个摄像头,冯先生认为摄像头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将计先生告上法院。自今年4月1日起,公民隐私权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独立案由后,这起诉讼成为北京首起隐私权纠纷案。 据原告冯先生称,今年5月26日,他发现计家安装一个窥探他家的监视探头,使他家整日处在被监视状态,严重骚扰了他家的正常生活,给他及家人精神造成了高度紧张和严重的精神伤害。对此,计先生辩称,由于以前出现过被人偷走东西、砸坏东西的情况,计家为保护自家屋前安全才安装了监视探头,监视范围也仅局限于计家门前,并无窥探他人隐私的目的,探头的焦距只控制在自家房前的距离,这并不影响邻居隐私等。 法院查明,原、被告屋门之间相距约2米,计家的屋内监视器能够听到监视探头传来的声音。审理法官认为,此监视探头的功能完全可以监视几米以外的情况,很有可能使原告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信息暴露,对原告的隐私构成了侵害的可能,客观上讲被告在其住所安装的监视探头会给原告造成精神上及心理上的压力,所以原告要求被告拆除监视探头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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