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在城市及其风景区内的树木、古迹等上乱刻、乱写的涂鸦行为予以重罚,增强大家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到此一游”、“我爱××一生一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大家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的建筑物墙壁上,或者风景内的石头、树木上,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留言”。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近日通过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可以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还亮出了堵不如疏的理念,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也就是说,给公众一个发布信息的地方,尽量减少到处乱贴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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