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杨佳袭警案逼近“程序正义”
    2008-08-01    作者:傅达林    来源:经济参考报
  杨佳案被推迟审理了。据媒体报道,开庭时间可能推迟至奥运会之后。从保护人权的角度看,刑事审判中这种推迟开庭总比以前严打时期“从快从重”审判要好得多。这样一个并不复杂却引得争议四起的案件,无疑再次为我们提供了一只验证程序正义的“麻雀”。
  不可否认,有关部门在处理此案时还是表现出了较大的程序公正意向,例如,案件由上海市公安局而非闸北区分局侦查,体现了一定的回避原则;司法鉴定部门也对杨佳作了精神病鉴定并在一天内出具了报告(一般应为三十天),这与两年前身负数条人命的邱兴华相比,已然进步了不小。但即便如此,在审判这一核心环节,能否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能否彻底消除人们对司法程序上的所有疑虑?
  其实,对程序正义的追求,首先应当成为司法机关的自觉行为,遵守程序也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法。公正的程序能够吸收民众的不满,而不公正的程序则制造不满。消除民众对案件的质疑,树立司法裁判的权威,最佳的方式莫过于通过程序的公正运作,以提升司法行为在人们心目中的公正感。
  十三年前,在被誉为“世纪审判”的辛普森谋杀案中,法官以牺牲实体正义的代价宣扬了现代法治尊重程序的绝对立场。如今,法律文化传统迥异的中国也同样站在了法治转型的十字路口,从佘祥林案、聂树斌案到黄静案、崔英杰案再到邱兴华案、许霆案及至杨佳案,每一次舆论关注的焦点都偏离不了程序公正,每一次都期望司法部门能逼近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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