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案子律师不能代理
    2008-07-25    记者:陈菲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司法部21日对外公布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律师的代理诉讼工作规定了一些限制。
  办法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办法还强调,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相关稿件
· 律师诈骗“黑老大”被判11年 2008-06-27
· 新《律师法》为何律师都看不懂 2008-06-03
· 京城诞生首个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008-06-03
· 新《律师法》须迈过潜规则的坎 2008-06-02
· 意大利最大律师事务所入驻中国 2008-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