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让百姓打得起官司
    2008-05-30    作者:叶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法制日报》报道,福建晋江居民庄玉清存在农行里的777万元,一天之内被人盗取。案件很快破获,原来是有人冒用其名字,用破译的密码、账号和假身份证在农行开通了网上银行,然后把钱转移到别的账户后异地取现。经晋江公安局侦破,200多万元存款被追回,但仍有548万元没有下落。庄玉清以没有履行储蓄合同起诉了晋江农行。最后,法院判决晋江农行支付庄玉清548万元。
  乍一看,这是一件很清楚不过的案件。但在一次偶然的采访途中,笔者在晋江遇到了庄玉清的丈夫后,才发现事情远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原来,晋江农行不服判决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以尚未破案为由中止了诉讼。从出事到现在,事情已过了整整三年,庄玉清夫妇大半辈子的积蓄就这样收回无望,生意因此变得非常萧条,身体也彻底垮了。他们含着泪说:“老百姓实在打不起官司啊!”那种无助的眼神,至今让人难以忘怀。
  这让我想起不久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曾说过,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间过长,结果原告被告都去跑关系,造成诉讼成本大幅增加;官司最后可能赢了,但人也耗完了,所以老百姓才会觉得打不起官司。
  从情感上来说,中国老百姓走上法庭,本就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他们既要克服“气死也不打官司”的诉讼心理障碍,又要突破传统文化所固有的“信权”不“信法”的思维定式,同时还要揣着对执法机构诚信“成色”的狐疑和忐忑。一旦在付出巨大的时间成本、人际关系成本和物质成本之后,还打不赢官司或者看不到希望的话,其沮丧、痛苦和茫然是可想而知的。
  百姓的狐疑和忐忑,恐怕与法官的形象有关。据《新闻周刊》抽样调查,全国目前约有40%的人认为法官形象消极,总体偏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在一次会上也曾说过:少数法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导致一些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高;少数法院干部和法官严重违纪违法,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对法官的这种不信任,迫使害怕吃亏的人到处走后门、跑关系,把打官司最终演变成了“打关系”。就像庄玉清这个案件,其实公安机关早已做出案件侦破的结论,罪犯也已抓了好几个,法院即使对此存在疑问,恐怕也不需要用一年的时间来研究,以致在下达“中止诉讼”的裁定时,已超出法律规定时限达半年之久。
  把打官司变成“打关系”,自然就影响了司法的透明度,损害了司法的公正。其结果,必然导致司法公信力的弱化。法院其实不仅仅是一个审判机关,也是公民从事法律活动、捍卫自己权利的场所。这样的场所如果失去吸引力和公信力,对建设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是非常不利的。
  强调依法治国,很重要一条就是要重塑人们对法院等执法机构的信任。所谓“正义根植于信赖”,就是说没有了信任,正义就无从谈起。正义不仅要在老百姓的诉讼过程中实现,而且还要以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过去那种专政型、管制型的法院,必须向调节型、服务型的法院转变,“国家权力本位”也必须向“社会权力本位”转变。只有这样,百姓才会真正愿意打官司,也才会真正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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