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作为 赔偿死者家属
    2008-05-16    作者:宋景军 朱敏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呼和浩特电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最近成功处理一起行政不作为案件,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给付原告方赔偿款人民币16万元,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据了解,2007年11月24日下午2时30分许,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中学教师徐某骑二轮摩托车从天山去往双胜途中,在平安地村东一公里半处因交通事故摔倒在公路旁。3时30分许,路过此地的司机发现后,向110报警,阿鲁科尔沁旗交警队表示接到指令后到达现场,但未发现发生事故的人和摩托车。25日早晨,交警队又接到报案赶到现场时人已死亡。徐某的妻子、儿女、父母遂将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以行政不作为向法院起诉。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在庭外达成协议,由阿鲁科尔沁旗交通警察大队向五名原告给付死者徐某的死亡补偿金等合计人民币16万元。
  相关稿件
· [议事坛]网上言论的边界亟待法律厘清 2008-05-09
· [议事坛]制度完善了才能废除死刑 2008-05-09
· [议事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稳定 2008-04-25
· [议事坛]尊重遗体公权亦不例外 2008-04-25
· [议事坛]陈良宇案三家认定不一的意义 200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