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2008-05-05    记者:陈晓建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珠海电 “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告;凡是严重违规的企业,五年内不准在珠海市参加任何政府工程招投标活动……”这是记者由珠海市政府最新通过的《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了解到的。
  珠海市政府近日通过了《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标书“量身定做”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重点给予更有力的遏制,坚决打击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行为。
  据了解,对于遏制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新修订的《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提高违法成本。一是提高门槛扩大范围,适当增加合格投标人数量。二是增加围
  标串标成本,大幅度提高投标担保上限,对违规行为实行重罚,提高罚金数额在投资数额的比例;将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告;凡是严重违规的企业,5年内不准在珠海市参加任何政府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单位如果转包项目,对于该项目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中标单位法人代表要被追究责任。
  对于防止标书“量身定做”的问题,该《办法》在制度上进行严格规范,一是通过制定示范文本将各类项目标书的基本内容规范下来;二是设定标书发布前的审核程序,对标书进行严格把关;三是针对可能出现的量身定做的条件内容,规定一些禁止性的条文,杜绝实施中大量出现的利用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职称等作为“量身定做”条件排挤其他企业的严重不公正现象。
  为防止政府官员介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珠海市政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要严格遵循四个不准:“不准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准干预招投标工作;不准向有关单位介绍施工单位;不准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参加招投标活动说情!”
  相关稿件
· 国家发改委开始查处电信邮政价格违法行为 2008-05-05
· 监察部: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008-04-28
· 徐绍史:警惕土地违规违法行为进入反弹期 2008-04-03
· 国务院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2008-01-14
· 安徽省今年严查药品经营企业3类违法行为 200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