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犯著作权成新热点
    2008-04-25    记者:曾亮亮 实习生:宋燕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法院23日集中宣判了10件网吧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法院均一审判决被告侵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代庭长陈锦川指出,部分电影作品著作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起诉网吧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以制止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为继权利人起诉盗版音像制品销售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后,著作权人维权的一个新热点。
  据悉,目前我国的网民已经突破2.1亿人,其中超过三成的网民经常去网吧在线观看电影。网吧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将自行下载的影视作品放到服务器上供网民在线观看,另一种是与影视版权提供商签订所谓的“影视服务协议”,安装影视服务器软件后,通过版权提供商的服务器供网民在线观看。
  陈锦川认为,对于前一种情况,网吧的主观过错是明显的;对后一种情况,网吧如果不能证明其对涉案作品是否经过授权尽到了审查义务,则其主观上仍具有过错,不能以影视版权提供商曾保证经过了许可而免责。网吧虽然从空间上讲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场所,只有进入某个网吧的网民才能在线观看网吧提供的影片,但是网吧的网络仍是互联网的一部分,其提供的这种服务侵犯的仍然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人民法院在酌定赔偿数额时,主要考虑涉案影视作品的票房收益、上映档期、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网吧经营规模、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酌情确定。“对于票房较高的涉案影片,有的法院确定的赔偿数额达到了2万余元,这也体现了对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的要求。”
  他说,加强保护我国影视业知识产权的重点是建成完整的集体管理组织,使网吧经营者能够很容易从这些组织中得到完全版权的电影制品,避免侵犯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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