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例教育大有必要
    2008-04-18    吉林 许鸿升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本本散发着油墨芳香的《温州市行政案例选编》摆到了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各部门局长、处长们的办公桌上。这部由温州市委书记、市长邵占维提议并亲自参与编纂的书,以50个典型的行政违法败诉案例提醒他们:在工作中要多一份依法行政意识。(《法制日报》3月31日)

  “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方略已经有十年的时间,十年里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法治实践也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依旧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道长期任务,温州市邵占维市长编撰了《温州市行政案例选编》,以败诉行政案例给公务员提供了一面镜子,这样的警示教育大有必要。
  法治本身的含义是指“法的统治”,即法居于国家与社会的统治地位。只有在政府的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的情况下,才意味着法治的真正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人数最众的部门。因此,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
  2004年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市县政府是我们国家行政系统的第一线,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不解决地方特别是市县一级政府依法行政问题的话,中央的政令就很难畅通。因此,要因地制宜,考虑不同地方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下法治建设的个性和特点,结合当地实际,调动起地方的积极性。
  目前,一些地方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停留在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形式层面,依法行政还需在推进方式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温州市行政案例选编》以身边典型案例说法,易学、易懂、易反思借鉴,对于了解政府行政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处理相关行政案件的方式方法,很有价值。市委书记亲自编撰,这样的号召和暗示作用也是非常大的。
  法治是有成本的,而且需要动力。应尽快建立行政绩效评估制度,将市县依法行政的有关制度细化或分解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指标,并将它与市县一级党政领导的政绩考核直接挂起钩来。让地方政府通过推行法治得到实惠,公务人员通过严格执行法律取得政绩、获得职业荣誉感,才能真正地推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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