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9日晚,南京交警赵宝成被一醉酒司机驾车撞得生命垂危,由此引发一场全市范围的杜绝酒后驾车“大风暴”:公安交管部门集中行动加强查处,文明办发起“绿丝带行动”,全市发放10万条绿丝带,车友会、餐饮协会等也发出“酒后不驾车”的倡议。禁止酒后驾车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 严禁酒后驾车已不是新鲜话题,法律上有明令禁止,每年因酒后驾车导致的血的教训一再警示,社会各界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那为何却还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为什么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仍挡不住这一挑战法律权威的社会顽疾?
酒后驾车:祸患猛于虎
“酒后驾车是交通管理打击的重点之一,每年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轻则撞坏车子,重则伤人亡人,可谓祸患猛于虎。”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说。 据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2007年,仅南京市就查处酒后驾车事件6020起,拘留25人,因酒后驾驶引发事故37起,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2008年以来,已查处酒后驾车事件1192起。 全国的数字不得而知,但酒后驾车的形势不容乐观。不少地方还发生醉酒驾车冲上公交站台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记者了解到,就在交警赵宝成被撞伤之后没几天,南京市某单位一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被交警拦下后,非但不接受处罚,还口出狂言,甚至凶残地将交警的手臂咬伤。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严重蔑视!必须下大力气杜绝。”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对这一行为表示强烈愤慨。
三大“元凶”致酒后驾车屡禁不止
酒后驾车年年提,天天打,为何仍屡禁不止?专家认为,酒后驾车屡禁不止折射出我国社会的很多问题。中国很多大城市随着机动车辆的迅速增加,已经或正在进入汽车社会,而司机、行人的道德水平和交通行为意识都没有随之进入汽车社会,两者不相匹配。 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社会心理学家李宁宁认为,中国的酒文化、开车人的侥幸心理以及对酒后驾车处罚不严是导致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三大元凶。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方式都在逼着人们去喝酒。无酒不成欢,在私家车不断增加、自驾出行不断增多的今天,司机酒后驾车的发生率必然有所增长。 饮酒开车不会出事以及酒后开车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也让很多司机放松心理防线。李宁宁认为,由于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在针对酒后驾车的查处上警力相对又不足。有的人可能多次酒后驾车也没有遇到交警的检查,一方面他增强了对自己车技的自信,另一方面大大强化了他逃脱处罚的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人人都会有,从众心理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现象。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也就这么认为;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跟着这么做。思维和行为的从众使得人们可能产生非理性思维,法不责众的心理会充斥于胸。因此如果有些人曾经酒后驾车不出事、不被罚,也会使得更多的酒后驾车者强化侥幸心理。”李宁宁说。 处罚力度不够也是酒后驾车屡打不绝的重要因素。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办法属于不轻不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者,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者,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李宁宁认为,处罚较轻,违法成本较低,不足以引起司机的重视,也助长了部分人的侥幸心理。
禁止酒后驾车需严管重罚多管齐下
近年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势头。但是,少数驾驶人仍然我行我素,公然违法酒后驾车,给他人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酒后驾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因此对这类行为的治理必须要严管重罚。”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孙文德说。今年,南京交警部门将在全市掀起一场“禁酒风暴”,突出饭店、酒吧等重点地区管控,加大巡查测酒力度,坚决查处一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拘留一批酒后驾驶违法人。特别是将会同省市廉政办,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员酒后驾驶违法查处力度,凡公务员酒后驾驶一律抄告纪检部门和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处理。 “从保护生命权的角度看,严管重罚是必要的。”李宁宁说,“同时,酒后驾车问题不是交警部门的‘独角戏’,更要注重从源头进行管理,建议饭店、酒吧等场所也要尽义务,同桌者不要袖手旁观。” 据介绍,在日本,如驾车者因酒后驾驶被查处,提供酒和车的人、陪同饮酒的人和知情的同乘者也可能面临处罚。这种处罚类似于古代的“连坐法”,尽管听起来觉得很不合理,但据说效果奇佳,日本媒体报道这一办法实施一个月后,酒后驾车事故比去年同期减少了约40%。 南京市餐饮协会也出台新措施,要求餐饮单位主动提示前来用餐的驾驶人远离酒精,并推出“开车不饮酒”等服务新用语,在上菜、开酒瓶之前,提示开车人不要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