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揭人隐私被判赔偿
    2008-03-28    本报记者:李京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北京市密云县一村委会换届选举时,一名村委会候选人竟然当众揭开一女选民是养女的身世之谜。难以承受突变的这名女选民离家出走,其养母张女士将李姓揭秘者诉至密云法院。
  这起案件的女选民是张女士20年前抱来的养女。此事原本只有张女士夫妇及村里少数长辈人知道,也是张女士家严加保守的秘密。2007年6月24日,村里进行村主任改选时,李姓候选人之女与张女士的女儿发生了争吵。争吵中,李姓候选人当众揭开了张女士之女的身世,张女士之女因投票而意外得知自己身世,惊愕不已。第二天夜里,不能承受突来之变的张女士之女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张女士因此受到打击,被送到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张女士认为,李姓候选人公开宣扬她的家庭隐私,造成张女士一家感情受到巨大伤害、女儿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因此,张女士要求法院判令李姓候选人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不愿让他人知晓的个人及家庭生活信息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不公开与其私人生活有关的事实和秘密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被他人擅自公开。李姓候选人在公开场合披露隐私,侵犯了张女士的个人隐私,依法应当承担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赔偿责任。法院判令李姓揭秘者赔偿女选民养母张女士精神抚慰金4000元。
  相关稿件
· 两部法两个结论 政府采购陷入法律打架尴尬 2008-03-26
· 富人穷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博弈 2008-03-12
· 百姓住房保障要从行政行为上升到法律行为 2008-03-11
· 唐建武委员:完善法律促进女大学生就业 2008-03-06
· 政法法律界人士充实政协新阵容 折射政坛新气象 2008-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