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邮政名义非法集资被判刑
    2008-02-29    记者:刘海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成都电 冒用邮政储蓄名义,一邮政所代办员向社会非法集资,骗取公众资金40多万元,还将黑手伸向了储户存款。近日,成都崇州市法院对这起集资诈骗案、贪污案作出宣判,被告人代友谊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庭审理查明,从2006年2月7日至2006年3月29日,代友谊利用其在邮政代办所代办邮政储蓄的便利条件,采取收入不上账的手段,将朱某某、苟某某二储户共两笔存款计11000元占为己有。同年4月17日至2007年4月6日期间,代友谊明知无权办理邮政储蓄业务,却冒用邮政储蓄名义,盗用存款凭条,隐瞒事实真相,向社会非法集资,骗取资金共86笔,涉及60余人,总计金额408450元。目前,上述资金被追回71000元,尚余34万余元被代友谊挥霍耗尽。
  法院认定被告人代友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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