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厦门电
厦门市2名注册会计师涉嫌为某公司提供虚假审计报告,以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日前被厦门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2006年初,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巨额亏损、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为了取得银行巨额贷款(或续贷),编制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虚假财务报表,并提供给为其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聂某,要求聂某按照假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聂某同另一犯罪嫌疑人、厦门某会计师事务所主任林某,在不作任何审计工作的情况下,出具了该集团公司及下属23家公司的2005年度审计报告。事后,聂某、林某按照事先约定,收取所谓的审计费40万元。 2006年,该集团公司先后向中国银行厦门分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中信银行厦门分行提交了这些虚假的审计报告,用以证明其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符合贷款条件,从而获取上述三家银行贷款(或续贷)达64719.34万元。这些贷款(或续贷)到期后都无法收回,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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