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日前审理了北京市首起使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救助在京受困残疾人取票证骗取火车票案,法院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静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介绍,2007年6月22日至27日,杨静持14张伪造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办公室取票证,分多次骗取北京至全国各地的火车票24张,价值7104元。当月29日,杨静再次使用2张伪造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办公室取票证,在北京西站售票厅售票窗口骗取北京至怀化、昆明的火车票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取票证”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照顾外地来京贫困信访残疾人,减轻其经济负担,降低信访成本的一种帮扶手段,是为帮助解决身体确有残疾,并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经核实经济上困难,到京信访的残疾人能顺利回家而发放的凭证。持有人凭此证可以在火车站售票窗口换取回家的火车票。 据悉,此案发生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暂停了这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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