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升入高中或市管各类中专、职业学校时,笔试总成绩加2分;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女干部的笔试总成绩按笔试满分的2%加分。”这不是梦想,在河南信阳,就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样的规定,而且已经有5名女干部因为受到加分的“照顾”,走上了副处级干部的工作岗位。 在当前男女平等尚未在各领域全面实现背景下,在升学与升职等部分事项上给予女性一定程度的关照无可厚非。在局部领域给予女性一些倾斜性关照,实际上具有一定的追求实质性平等的意味,因而可能比表面上一刀切的平等更平等。 但是与此同时也须看到的是,即便公务员升职可以视为是一种政府系统内部事务,像女生升高中考试录取却属事关公民基本权利实现事项,因而超出了政府作出规定的权限范畴。像这样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相关规定显然也只适宜由当地人大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作出,而不应由地方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作出规定。但是我们看到,包含有女生升高中加分规定的《信阳市关爱女性实施意见》,是由信阳市委书记王铁酝酿之后,由信阳市委、市政府以下发文件形式颁布施行的。 尽管信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女生升高中加分的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也得到了部分专家与人士的赞许,但是如果地方政府均可像这样就事涉公民基本权利事项作出规定,那么地方政府也就完全有可能甚至必定会出于自利而作出有损于公众利益的规定。所以就政府行使权力与制订规定而言,制约政府权力防范其作恶比随意让渡权力促其为善更为重要、更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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