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就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等十一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网站侵犯著作邻接权纠纷系列案件进行的宣判。 据了解,十一大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他们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7张专辑共计233首歌曲。雅虎中文网站通过在线试听、免费下载以及相关链接服务,方便网络用户对涉案歌曲试听和下载,这种行为属于诱使、参与、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等。雅虎中文网站则认为,涉案试听和下载的歌曲均来源于第三方网站,其作为搜索引擎服务商,提供的仅是涉案歌曲的搜索和链接服务,并非歌曲的试听和下载服务。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通过试听和下载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歌曲本身的是第三方网站,而非被告网站。被告网站通过其搜索引擎服务,只是提供了试听和下载过程的便利。因此,雅虎中文网站的涉案行为不构成复制或者通过网络传播涉案歌曲的行为。然而,原告曾两次向被告发函,告知其侵权事实,被告收到上述函件后,仅删除了原告提供了具体URL地址的侵权搜索链接,怠于行使删除与涉案229首歌曲有关的其他侵权搜索链接的义务,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属于通过网络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赔偿原告人民币21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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